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公司2026年**红牛饲草收储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次)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92.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公司2026年**红牛饲草收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在**镇马沟村****加工中心一处,需购置茎穗兼收收割机1台、秸秆饲料捡拾打捆打包机1套、配套轮式拖拉机1台和铡草车1台。 |
标段信息
| 1 | E620********397****5001 | 92.0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公司2026年**红牛饲草收储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次)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6********265086Y-****0729-00002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 年7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规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3)供应商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公司2026年**红牛饲草收储一体化建设项目,在**镇马沟村****加工中心一处,需购置茎穗兼收收割机1台、秸秆饲料捡拾打捆打包机1套、配套轮式拖拉机1台和铡草车1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