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红岩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城南大道西延伸段勘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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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红岩坪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城南大道西延伸段勘察设计答疑及补遗通知(1)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红岩坪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城南大道西延伸段勘察设计”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一:招标文件第“2.2.2 技术评审标准”中要求效果图不少于10张,且能清晰的表达设计意图和理念,能否明确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效果图,各不少于多少张

回复:本次招标文件仅规定效果图总数量不少于 10 张,未限定效果图具体种类。投标人可结合项目情况、设计思路、展示需求自主选配效果图类型(包含但不限于鸟瞰、透视图等)。

质疑二:招标文件第“3.7.5 编制要求”中“《勘察纲要》和《设计方案》原则上总数均不超过200页”,请问是《勘察纲要》和《设计方案》各原则上不超过200页,还是两种加起来总页数不超过200页

回复:《勘察纲要》《设计方案》可合并归入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统一上传,两项内容原则上均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质疑三:目总负责人备高级及以上道路等类似专业技术职称,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不满足。

质疑四:商务评审标准(B)里面人员业绩要求项目总负责人:①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请问这里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就是设计负责人,可以用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标书代写

回复:是,可以。

质疑五:是否异地评标。若异地是省内异地还是省外异地。

回复:不是异地评标。

质疑六:是否有业主代表,若有是几个。

回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

质疑七:项目总负责人:①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是否满足要求。标书代写

回复:满足。

质疑八:项目总负责人:①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请问设计项目负责人就是指设计负责人吗标书代写

回复:是。

质疑九:为抬高人员配置门槛,缩小竞争范围,构成歧视。同时持有道桥高工+道路注册+岩土注册的复合型人员在行业内极少,****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只持有道路注册,没有岩土证;大量具备完整道**梁设计能力、完全能胜任本项目的投标人会直接丢掉4分,****设计院、普通综合院竞争,属于典型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项目负责人工作职责包含统筹管理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全过程工作,负责整体技术总控、各专业技术协调、勘察设计成果整体质量管控、项目总体进度及投资管控等全域管理工作。岩土勘察资料是道路、桥梁、管网结构设计的基础前置资料,岩土条件直接决定构筑物基础选型、路基处理、管网敷设方案等核心设计内容,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能力,能够对勘察成果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甄别审核,统筹勘察与各专业设计有效衔接,该项加分设置与项目负责人实际履职需求相匹配。该资质要求仅作为商务部分加分项,并非投标人投标资格硬性准入条件,不存在抬高门槛、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同时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通过联合体**方式补齐相关资质**,市场竞争渠道开放充分,不存在抬高投标门槛、量身定制条款的情形。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质疑十:加分条件与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不匹配,和履约无关。本项目岩土勘察有专属勘察负责人承担,项目负责人统筹道**梁整体设计,本职工作不需要岩土注册执业能力。仅勘察岗才需要岩土注册,却把岩土注册作为项目负责人加分项,属于设定与岗位履职无关的评审条件,违反条例第32条第(二)项。多地监管投诉案例明确:专业负责人的注册证,不得拿来给项目负责人加分。

回复: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项目负责人工作职责包含统筹管理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全过程工作,负责整体技术总控、各专业技术协调、勘察设计成果整体质量管控、项目总体进度及投资管控等全域管理工作。岩土勘察资料是道路、桥梁、管网结构设计的基础前置资料,岩土条件直接决定构筑物基础选型、路基处理、管网敷设方案等核心设计内容,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能力,能够对勘察成果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甄别审核,统筹勘察与各专业设计有效衔接,该项加分设置与项目负责人实际履职需求相匹配。该资质要求仅作为商务部分加分项,并非投标人投标资格硬性准入条件,不存在抬高门槛、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同时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通过联合体**方式补齐相关资质**,市场竞争渠道开放充分,不存在抬高投标门槛、量身定制条款的情形。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质疑十一:本项目投资规模不匹配加分门槛。本项目总投资5.538亿,本次勘察设计对应工程费约1.19亿元;加分门槛设置1亿元看似接近,****设计院拥有市政道路同类中小型项目业绩,却无法获得商务分值,直接压低中小企业综合得分,形成规模歧视。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且业绩要求设置门槛未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模,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质疑十二:同类项目双重判定标准,资格审查认可任意规模市政道路业绩,但加分只认1亿以上同类项目。同一“市政道路(含桥梁)设计”,一套标准用于及格,另一套用于打分,人为割裂同类工程定义,标准不统一、自相矛盾。

回复:资格审查业绩要求为准入要求,作用是核验投标人具备承接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工程)项目最基本的从业能力与过往履约经历,保障投标主体具备最基础的履职资质,因此仅要求匹配项目类型即可,不设置金额要求。

本项目勘察设计对应工程费估算金额达1.19亿元,项目体量大、系统构成复杂,涵盖道路、桥梁、综合管网、给排水等多项工程内容,项目统筹管理、多专业协同、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管理难度远高于中小型市政项目。设置金额业绩加分,目的是在所有合格投标人里面,筛选拥有大体量同类项目实操经验、项目管控经验更为成熟的单位,进一步提升本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与全过程服务可靠性,是招标人合理择优的正常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且业绩要求设置门槛未超过本次招标项目规模,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质疑十三:设置差异化规模门槛,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商务条件。

各地招投标监管文件明确:不得将项目投资额、合同金额作为差异化准入、分层加分门槛,变相设置规模壁垒;资格业绩、加分业绩的同类工程界定标准应当统一,不能同类项目两套判定尺度。

回复:本项目不存在设置差异化规模门槛,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详见质疑十二回复。

质疑十四:项目核心工程:1.7km道路和190m桥梁,配套管网仅为道路附属雨污支管,****水厂站;勘察设计工作仅含道路路基路面、桥梁、交通、照明、配套雨污管线,不存在独立给排水专项设计任务;行业通行同类市政道路项目招标惯例:仅要求市政行业甲级或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不叠加给排水专业资质要求;****中心同类投诉均认定“道路项目强制给排水甲级属于不合理抬高门槛”并责令修改招标文件。

回复:本项目勘察设计范围涵盖道路、桥梁、综合管网、给排水等多项工程内容,综合管网、给排水设计是项目不可分割的组成内容,综合管网布设、竖向衔接、排水水力计算、与现状管网接驳存在专项技术要求。招标人结合项目整体设计统筹管控需求设置对应资质条件,目的保障管网工程设计质量,是匹配项目完整勘察设计工作范围的合理设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自主联合互补单位参与投标。市场竞争渠道充分开放,不存在抬高门槛、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

质疑十五:职称专业划分依据:根据人社、地质行业职称评价规范,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同属水工环、土木大类核心同源专业:

工程地质职称:侧重场地地质条件、地层、地下水、不良地质勘察,市政道路岩土勘察核心工作完全重合;

岩土工程职称:侧重土体、岩体稳定、地基分析,是工程地质的延伸;

各地公共**交易答疑口径统一:工程地质、地质工程、水工环、岩土工程均属于勘察相关等同专业,可互认担任勘察负责人。

本项目工作内容仅为市政道路初勘+详勘,核心就是场地工程地质评价,持有工程地质高级工程师人员完全具备全部履职能力,不存在技术能力差距。招标文件硬性只认 “岩土工程” 四个字,人为缩小合格人员范围,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应修改勘察负责人职称专业。

回复:详见本补遗通知。

质疑十六: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业务范围:可承担全等级城市道路、桥梁,配套雨水管、污水管、道路排水管网、路面排水、小型泵站等全部道路附属给排水设计;道路配套管网属于道路工程配套分项,不需要单独具备给水、排水专业甲级资质。市政(给水、排水)专业甲级适用场景:****水厂、污水处理厂、大型排水枢纽、专项排水整治工程等独立给排水单体项目;仅道路配套雨污管网不属于必须单独持有给排水专业甲级的范畴。需修改设计资质要求。

回复:详见质疑十四回复。

质疑十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招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本条款违规关键点:

无技术必要性:道路岩土勘察不需要严格区分 “岩土工程、工程地质” 职称,两类高工均可独立完成初勘、详勘、勘察报告编制;

人为抬高门槛:大量勘察单位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地质高级,因职称文字不符直接丧失投标资格,压缩竞争主体;

无强制规范支撑:住建《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仅要求 “本专业高级”,未限定必须是 “岩土工程” 四个字,行业通行做法均认可工程地质、地质工程等同专业高工。

回复:详见质疑十五回复。

质疑十八: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以上资质,招标内容:全长1.7km城市主干道+190m桥梁、配套雨水、污水管网、停车场、照明交通等附属;****水厂、污水厂、大型给排水专项工,该资质设置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令禁止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招标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详见质疑十四回复。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红岩坪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城南大道西延伸段勘察设计”的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2勘察负责人

√5.2.1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岩土工程专业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单位注册。”修改为:“√5.2勘察负责人

√5.2.1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或地质工程专业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单位注册。”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本次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2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9
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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