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消防站路面硬化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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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9日 20:2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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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海河**铂津湾南苑18栋85号底商三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8月11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海河**铂津湾南苑18栋85号底商三楼) | ||
| 预算金额 | ¥33.9953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建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273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辛柴**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老师 022-****31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南路与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022-****8338 | ||
项目概况
**市********消防站路面硬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海河**铂津湾南苑18栋85号底商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1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消防站路面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995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995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路面硬化,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竣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工程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承接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既有小微企业承接,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承接的工程,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评审结束时间。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见文件附件)。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至 2026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海河**铂津湾南苑18栋85号底商三楼)
方式:填表发售领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4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海河**铂津湾南苑18栋85号底商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海河**铂津湾南苑18栋85号底商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辛柴**
联系方式:徐老师 022-****3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路与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
联系方式:刘女士 022-****8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芳
电 话: 156****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