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一线执法现场取证能力,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局基层执法装备实际需求,拟采购一批执法记录仪。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欢迎合格供应商积极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当前,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透明度要求不断提高,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已成为刚性要求。为进一步补齐一线执法人员现场取证装备短板,确保执法过程视音频资料采集完整、规范,提升执法公信力和履职效能,我局拟统一采购一批执法记录仪,专项配发于基层一线执法岗位,用于日常监管巡查、执法办案、现场核查、投诉处置等公务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视音频记录。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执法记录仪20台(含设备本体、电池、充电器、背夹等全套配件)
使用用途:专项用于各基层执法岗位日常监管巡查、执法办案、现场核查、投诉处置等执法活动的视音频全程记录。
三、技术参数要求
本次采购执法记录仪须为国产品牌,核心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拍摄像素:照片有效像素不低于5000万;
视频分辨率:支持1920×1080(1080P)及以**清视频录制;
红外夜视功能:具备红外夜视功能,可在全黑环境下清晰摄录,有效夜视拍摄距离不低于10米;
手机互联功能:支持通过WiFi或蓝牙与手机互联,可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管理及导出摄录文件;
续航能力:连续录像时间不低于10小时;
快充功能:支持快充,充电时间不大于2.5小时;
防爆功能:具备防爆功能,符合相关防爆标准要求。
其他基础要求:存储容量不低于64GB,支持H.264/H.265视频编码,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具备良好的防摔、防撞性能。
四、采购方式及评审规则
本次项目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实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节约的原则。我局将征集3家及以上具备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若有效报名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询价作流标处理,将重新组织询价。我局将****小组,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报价最低原则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执法记录仪生产、销售或电子设备销售等相关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具备履约供货、售后维保、应急保障能力,可按时保质完成供货及配套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报价递交要求及公示期限
(一)公示及报价期限: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完成报价材料递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价递交材料:1.统一规范的书面报价单(含含税总价、单品单价、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参数、供货周期、质保期限、售后方案等,须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信用记录查询证明等相关资质材料。所有材料须密封装订、加盖骑缝章。
(三)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含设备采购、运输、装卸、调试、配件、税费、质保维保、上门培训或售后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报价须真实有效,一经递交不得更改,严禁恶意低价、围标串标。
联系单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9-****873,0839-****883
联系地址:**市**区雪峰街道雪峰村3组曙光街45号
本次询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对有效报价供应商资质及报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确定成交单位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采购合同并组织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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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