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2026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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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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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批复文号 |
南农函〔2025〕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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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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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示范区5万亩,主要包括水肥一体化滴灌工程区和管灌工程区两个部分,其中水肥一体化滴灌工程主要建设泵房、蓄水池、水肥一体化首部系统、田间工程管网;管灌工程主要建设泵房、蓄水池、首部工程、田间工程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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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8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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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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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采购,具体以委托人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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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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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7-29 00:00至2026-08-03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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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7-29 00:00至2026-08-03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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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包含但不限于:资信、背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类似业绩); 1.4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类似分类项目业绩(注:提供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②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类似案例,不予认可)。 1.5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资格(方章)。 1.6拟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资格(方章或圆章)。 1.7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资格(方章或圆章)。 (注:上述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专用章(若涉及)、在职证明材料(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代理费计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2.1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比选申请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专业技术咨询方案;②招标文件编制方案;③招标文件编制要点;④需求审查组织方案;⑤开评标组织方案等。(2)比选申请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内部监督管理制度;②政策培训制度;③招标行为禁止制度;④重点环节控制制度;⑤分级授权和集体决策制度等。(3)比选申请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人员配备;②**配备;③质量控制措施;④保密措施;⑤质疑和投诉处理方案等);****小组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并推荐1-3名中标候选比选申请人。 四、其他要求 4.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2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4.3申请人业绩需提供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②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4申请人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及信用评价截图,且诚信分不得低于100分。 4.5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准备资料,编制目录、页码,整理形成比选材料,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招标人仅对收到的邮箱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其中确定比选申请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4.6严禁使用假业绩、假证明(所有业绩、证明等均以网查件为准),一经发现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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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彭老师 |
联系电话 |
0817-****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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