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江淮校区)5处房产出租标的5:快递站 |
| 出租底价 | 14.544万元/年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202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7-29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17 |
| 出租方名称 | ****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002265R |
| 租赁期限 | 3 |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 资产概述 | 1、出租标的位于**省**市****(江淮校区)。 2、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标的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1次,先付款后使用。标的租期均为3年,租赁合同采用1+1+1签订方式,无免租金装潢期。 3、标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实际成交价前六个月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均为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房屋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请提前一天联系报备,进行预约。踏勘时间:2026年8月3日下午15点至15点50分;2026年8月7日下午15点至15点20分;2026年8月12日下午15点至15点50分。踏勘集中地点:****江淮校区。现场勘查人:曹老师,联系电话:184****4260。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并与出租方签署《现场勘查确认单》,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标的1仅用于经营【****便利店)】;标的2仅用于经营【文印店】;标的3仅用于经营【理发店】;标的4仅用于经营【****银行】;标的5仅用于经营【快递站】。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个自然日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章,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10个自然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标的承租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1【****便利店)】: ①****超市品牌连锁店。****连锁店是指企业用本企业的营业执照****超市,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若意向方是加盟店则需在登记竞租时提供所经营品牌承诺书和品牌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证明材料; ②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不少于3****连锁店/加盟店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其中至少有1家单体面积不低于100㎡的超市经营业绩证明材料: (2)标的2【文印店】: 承租方商品、服务价格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承诺函》)。 (3)标的3【理发店】: 承租方商品、服务价格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承诺函》) (4)标的5【快递站】: ①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由邮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②承租方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提供与邮政(含EMS)、中通、申通、圆通、韵达、顺丰、京东、极兔、德邦等快递品牌之中至少6家达成**的协议,**协议中许可经营的地域范围须包含****(江淮校区)且承租方办理的快递相关证件或手续(如末端网点备案等)须与承租方及实际经营方为同一法人主体。如承租方无法在规定时间提供,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不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并有权扣除其已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禁止其参与出租方此后的房产出租项目。 (5)其他相关条件详见《承诺函》《****后勤保障处门面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1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式样)。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其中标的1【****便利店)】的意向承租方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并经出租方资格审核确认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和《承诺函》; (3)标的1【****便利店)】,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不少于3****连锁店/加盟店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其中至少有1家单体面积不低于100㎡的超市经营业绩证明材料: ①.如经营场所为自有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及对应房产权属证明文件;如经营场所非自有,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对应租赁合同,合同主体和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 ②.提交业绩证明材料中,营业执照名称须包含意向承租方名称,如:“意向承租方名称”+“分店”或“意向承租方名称”+“分公司”等形式; ③.提交业绩证明材料是加盟店的还需提供品牌运营商的授权经营证明材料。 (4)标的5【快递站】,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由邮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5)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标的1【****便利店)】项目,挂牌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意向承租方材料报送至出租方审核,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获得竞价资格;未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无法获得竞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该项目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原渠道退还承租方(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租赁合同》的; (4)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标的1【****便利店)】: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具有不少于3****连锁店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可参与; (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参与;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标的2【文印店】、标的3【理发店】、标的4【****银行】: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可参与; (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参与;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标的5【快递站】: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可参与;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由邮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3)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参与竞租;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7-29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 | 4万元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 - ****1602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大道与烟墩路****广场C3座2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