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导流隧洞工程临时施工便道、钢筋加工厂、材料堆场、拌合站临时用地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福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安自然资临〔2026〕8号

******局关于**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导流隧洞工程临时施工便道、****工厂、材料堆场、拌合站临时用地的批复

**省上****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导流隧洞工程临时施工便道、****工厂、材料堆场、拌合站临时用地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精神和《**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申请临时用地坐落于上白石镇沙坑村,总面积10.5880公顷(其中:农用地5.3176公顷,未利用地5.2704公顷)(详见附件1),作为临时施工便道、****工厂、材料堆场、拌合站使用。具体四至界限以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详见附件2)为准。

二、批准使用临时用地期限为四年(若林地、湿地不能按时续期,则使用年限调整为与林地、湿地使用年限一致;林地、湿地若需续期请业主务必提前办理续期手续)。

三、你司应遵守临时用地使用有关规定,以及林业、交通、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相关租金和补偿、缴纳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预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或保函);严格按照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和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私下出租、转让临时用地使用权,严禁一切向外销售、经营行为。并于规定期限内完成土地复垦任务。

四、你司必须严格按照与相关村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的约定,在足额支付相关租金和补偿后方可使用土地,务必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你司应当按时退还土地,并于1年内按《**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导流隧洞工程临时施工便道、****工厂、材料堆场、拌合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报告书》恢复土地原状。

六、**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导流隧洞工程临时施工便道、****工厂、材料堆场、拌合站临时用地主体工程结束时,若此临时用地未到使用期限也需立即停止使用,你司要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制度,注意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否则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你方承担。

七、请你司务必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要求使用,项目工程建设中做好相关措施,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危险,确保人员安全并请行业****水利局)及所在乡镇(****)根据评估报告书中地灾防治措施的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八、****自然**所请及时做好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督促使用单位到期复垦。

特此批复。

附件:1.**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导流隧洞工程临时施工便道、****工厂、材料堆场、拌合站临时用地土地分类 面积表

2.**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导流隧洞工程临时施工便道、****工厂、材料堆场、拌合站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

******局

2026年7月28日

抄送:****、******执法局、****水利局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