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需采购LED大屏播放服务,现将在“****集团”公众号平台进行公开竞价,现就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1.位置要求:屏幕须位于**王府井商圈内。
2.技术要求:**LED大屏播放服务(主屏面积不低于100㎡),用于古堰画乡旅游度假区宣传视频的循环播放,本项目投放视频由供应商制作,须经采购方审核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屏幕须为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其亮度及清晰度应同时满足日间强光与夜间暗光环境下的播放需求,画面显示须无明显坏点及色差;同时屏幕及配套设备须具备完善的防雨、防风、防雷等户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投放期间运行安全可靠。
3.播放频次及周期:预计2026年8月10日左右开展,具体启动时间由采购方根据实际需求另行确定,本项目单次播放时长为10秒/次,每日循环播放次数不少于120次,投放周期为2个月。
4.服务保障:供应商须在投放期间提供全程设备维护及技术支持服务,确保播放时段内屏幕正常运行,故障响应及时;同时须提供播放监播报告(含播放截图、时间记录等)。
二、报价说明
最高限价:50000.00元,以报价最低单位中标,所报价格含税费等实施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单位要求
1.具备此业务的资格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各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提供的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四、采用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评审,依据企业背景、资信、服务等情况等综合考虑选取成交单位。
五、请各单位将报价单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密封后(所有报价文件需装入档案袋并粘贴密封,档案袋密封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于2026年8月3日18:00前送至****(****古堰画乡****中心),逾期报价无效。
六、其他说明:如因报价单位数量不足三家等情形导致废标/采购中止,供应商若需取回报价文件,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同步备注“资料需退还”,并写明资料返还接收方式,相关快递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报价单位提交报价时未作出上述退还备注的,采购方有权对报价文件自行处置,报价单位后续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七、联系人:纪宇婷,15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