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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污泥与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协同处置二期工程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服务-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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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7-28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7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7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8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8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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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各投标人: 现补充上传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请投标人共同阅读,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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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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