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工业新城西组团边坡防护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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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标题 公示类型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公示发布时间
**市工业**西组团边坡防护工程(二期)
**市工业**西组团边坡防护工程(二期)
**市工业**西组团边坡防护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常
2026-07-29 21:30:00
2026-08-03 23:59:59
2026-07-29 21:30:00
公告内容

**省工程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市工业**西组团边坡防护工程(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

**市工业**西组团边坡防护工程(二期)

标段(包)名称

**市工业**西组团边坡防护工程(二期)

公示名称

**市工业**西组团边坡防护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07月28日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559.64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971.52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559.64元

质量承诺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交货期)

225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蓝鸿新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591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B(2023)****293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相关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18209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相关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000元

质量承诺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交货期)

225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朱建新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0458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2011)****250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相关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96315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相关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971.52元

质量承诺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交货期)

225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许颖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粤244********0679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B(2010)****647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相关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D****25639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相关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市城乡****公司

联系地址

**市水步镇**路28号综合楼第三层305室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0-****37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0-****858

联系地址

****门市**市台城街道双亭街8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7月29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8月3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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