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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改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省**市樟木头镇宝廷路4号1栋301室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位于**省**市樟木头镇宝廷路4号1栋301****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7′4.650″;东经114°6′58.270″)。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00MA50ELA11J。总投资130万元,占地面积980m2,建筑面积1960m2。项目主要从事眼镜的加工生产,年产眼镜5万件。于2026年03月09****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706号)。
公示时间: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5****72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