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州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要求,为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带动性强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2026年计划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4个,涵盖种植、养殖领域。
二、遴选范围
**县辖区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群众公认。
(二)热爱农业,立志务农,家庭常年从事种养业。
(三)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种养水平较高,生产实践经验丰富。
(四)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辐射带动能力强。
(五)积极配合农技人员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农民技术员、各类科技推广项目示范户、种养大户等。
四、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或种养大户在规定****人民政府提交申报材料。
(二)乡镇推荐:****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1个示范效果较好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推广中心。
(三)县级论证:****技术局组织专家对各乡镇推荐名单进行集中论证,形成推荐意见。
(四)审定公示:经局班子会议审定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拟认定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正式认定: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局认定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并签订**协议。
五、示范主体职责
(一)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农技人员按要求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机具。
(三)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四)积极****科学技术局做好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
六、申报材料
(一)《**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见附件1);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型经营主体提供);
(四)生产经营规模证明材料(土地流转等证明材料)。
七、申报时限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报主体将申报材****人民政府,****政府于2026年8月6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统一****推广中心。标书代写
联系人:管朝莲,联系电话:0876-****541。
八、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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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