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市文殊镇烟叶炕房煤改电建设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市文殊镇烟叶炕房煤改电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分包名称:2026年**市文殊镇烟叶炕房煤改电建设项目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23日
(六)开标日期:2026年7月29日08时30分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八)预算金额:500000.00元
(九)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竞争性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二、资格审查情况
|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1 | ******公司 |
| 2 | **农****公司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 4 | ******公司 |
| 5 | **** |
| 6 | ******公司 |
| 7 | ******公司 |
| 8 | **磐速机电****公司 |
| 9 | ******公司 |
| 10 | 许****公司 |
三、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硬件特征码是否异常:****与******公司CPU序列号一致,均为BFEBFBFF000A0652;******公司、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缺主板序列号******公司、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缺主板序列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企业类型 | 名次 |
| **** | 490000.00 | 340000.00 | 微型企业 | 1 |
| **农****公司 | 480000.00 | 350000.00 | 小型企业 | 2 |
| ******公司 | 485000.00 | 370000.00 | 中型企业 | 3 |
| **磐速机电****公司 | 498500.00 | 468500.00 | 小型企业 | 4 |
| ******公司 | 477100.00 | 477100.00 | 中型企业 | 5 |
| ******公司 | 490000.00 | 490000.00 | 小型企业 | 6 |
| ****集团有限公司 | 499900.00 | 499900.00 | 小型企业 | 7 |
| ******公司 | 499950.00 | 499950.00 | 微型企业 | 8 |
| ******公司 | 499960.00 | 499960.00 | 小型企业 | 9 |
四、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ENT25M90
(三)地址:**省**市航空港区洵美路16号7号楼2层201-建筑总部大厦741号
(四)成交金额:340000.00元 大写:叁拾肆万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农****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68821H
(三)地址:****开发区
(四)成交金额:350000.00元 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第三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81MA3XEMXE3P
(三)地址:**市空港第一国际A座1304
(四)成交金额:370000.00元 大写:叁拾柒万元整
五、****小组确定成交人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ENT25M90
(三)地址:**省**市航空港区洵美路16号7号楼2层201-建筑总部大厦741号
(四)成交金额:340000.00元 大写: 叁拾肆万元整
六、****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
许****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供应商须知26.2.3 谈判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条异常低价审核中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谈判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七、****小组成员更换:否
八、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名称:****
地 址:**市文殊镇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93****5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颍川街道办禹王大道东段北侧第二层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151****2806
3.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地址:**市行政北路2****财政局1305房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74-****523
九、提出质疑、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对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52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行政北路2****财政局1305房间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