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生产项目

审批
江苏-南通-海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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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21MAC2KWL94K周建兵
周建兵******市
****开发区东部大道76号-1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家具生产项目****
2021版本:036-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市 ******市
经度:120.553333 纬度: 32.558333****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3-07-18
海开行审〔2023〕63号****0621MAC2KWL94K002X
2024-07-31700
100****
****0621MAC2KWL94K****0621MAC2KWL94K
**********公司
****0600MA1Y1W7W982026-05-30
2026-07-012026-07-28
https://www.js-eia.c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6500件/年家具4320件/年家具
本项目分期验收,生产能力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开料-拼板-贴皮-封边-机加工-调漆-喷底漆-晾干/烘干-打磨-喷面漆-晾干/烘干-组装-软包开料-拼板-贴皮-封边-机加工-调漆-喷底漆-晾干/烘干-打磨-喷面漆-晾干/烘干-组装-软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底漆打磨粉尘、胶粘废气、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 ①木工粉尘 开料、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木工粉尘,其主要成分为木屑。采用中央除尘系统收集处理木工粉尘,未被收集的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号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出。 10号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4)排出。 11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7)排出。 ②底漆打磨粉尘 底漆打磨在底漆打磨房内工作台进行,使用人工气磨。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进入各自的湿式除尘柜处理,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号车间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湿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出; 10号车间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湿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5)排出。 11号车间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湿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8)排出。 ③胶粘废气 拼板、封边、贴皮和软装胶粘使用白乳胶。胶粘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 9号车间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和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房内。调漆、喷漆、晾干 /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10号车间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 /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11号车间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和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 /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⑤危废仓库废气 危废仓库设置气体导出口,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海****公司处理。 设1套水处理一体机用于处理湿式除尘柜废水、水帘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每年定期更换一次,更换的浓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采用“气浮+沉淀+深度处理”的组合处理工艺形式。废气: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底漆打磨粉尘、胶粘废气、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 ①木工粉尘 开料、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木工粉尘,其主要成分为木屑。采用中央除尘系统收集处理木工粉尘,未被收集的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号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出。 10号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4)排出。 11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9)排出。 ②底漆打磨粉尘 底漆打磨在底漆打磨房内工作台进行,使用人工气磨。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进入各自的干式除尘柜处理,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号车间四楼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干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出; 10号车间二楼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干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5)排出,四楼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干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7)排出。 11号车间三楼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干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10)排出,四楼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干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12)排出。 ③胶粘废气 拼板、封边、贴皮和软装胶粘使用白乳胶。胶粘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 9号车间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和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房内。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多层干式过滤+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10号车间二楼设置1个底漆房、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多层干式过滤+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多层干式过滤+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11号车间三楼设置1个底漆房和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和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13)排放。 ⑤危废仓库废气 危废仓库设置气体导出口,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海****公司处理。 设1套水处理一体机用于处理水帘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每年定期更换一次,更换的浓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采用“气浮+沉淀+深度处理”的组合处理工艺形式。
废气变动情况:木工粉尘、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11号车间)、危废仓库废气废气处理工艺未发生变动,与环评一致。 底漆打磨粉尘废气处理工艺由湿式除尘柜变成干式除尘柜,根据检测结果,不新增废气颗粒物污染物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不同客户对喷漆质量需求,在10号车间二楼、11车间三楼各增加1套底漆房、1套面漆房、1套底漆打磨房,10号车间、11号车间喷漆量、底漆打磨量未超过环评量,打磨废气排气筒增加2个,喷漆废气排气筒增加2个,根据检测结果,不新增废气颗粒物、VOCs污染物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9车间和10号车间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处理装置由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变成多层干式过滤+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根据检测结果,不新增废气颗粒物、VOCs污染物量,增加危险废物废过滤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属于重大变动。 废水变动情况:污水处理工艺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无湿式除尘废水,不新增产能,不新增污染物因子和污染物总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512 0.0768 0 0 0.051 0.051
0 0.0942 0.269 0 0 0.094 0.094
0 0.0079 0.027 0 0 0.008 0.008
0 0.0009 0.003 0 0 0.001 0.001
0 0.016 0.035 0 0 0.016 0.016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49 0.63 0 0 0.49 0.49 /
0 0.04 0.167 0 0 0.04 0.0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处理一体机、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水处理一体机、化粪池 验收期间检测结果显示,污水排放口pH、COD、SS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TP、TN排放浓度满足《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同时满足海****公司接管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底漆打磨粉尘、胶粘废气、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 ①木工粉尘 开料、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木工粉尘,其主要成分为木屑。采用中央除尘系统收集处理木工粉尘,未被收集的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号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出。 10号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4)排出。 11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7)排出。 ②底漆打磨粉尘 底漆打磨在底漆打磨房内工作台进行,使用人工气磨。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进入各自的湿式除尘柜处理,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号车间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湿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出; 10号车间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湿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5)排出。 11号车间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湿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8)排出。 ③胶粘废气 拼板、封边、贴皮和软装胶粘使用白乳胶。胶粘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 9号车间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和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房内。调漆、喷漆、晾干 /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10号车间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 /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11号车间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和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 /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 ⑤危废仓库废气 危废仓库设置气体导出口,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 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底漆打磨粉尘、胶粘废气、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 ①木工粉尘 开料、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木工粉尘,其主要成分为木屑。采用中央除尘系统收集处理木工粉尘,未被收集的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号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出。 10号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4)排出。 11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9)排出。 ②底漆打磨粉尘 底漆打磨在底漆打磨房内工作台进行,使用人工气磨。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进入各自的干式除尘柜处理,最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号车间四楼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干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2)排出; 10号车间二楼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干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5)排出,四楼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干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07)排出。 11号车间三楼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干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10)排出,四楼打磨粉尘经负压抽风收集后送入干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至1根30m高排气筒(DA012)排出。 ③胶粘废气 拼板、封边、贴皮和软装胶粘使用白乳胶。胶粘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 9号车间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和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房内。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多层干式过滤+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10号车间二楼设置1个底漆房、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多层干式过滤+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多层干式过滤+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11号车间三楼设置1个底漆房和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四楼设置1个底漆房和1个面漆房,晾干区域设置在底漆房和面漆内。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经“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13)排放。 ⑤危废仓库废气 危废仓库设置气体导出口,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验收期间检测结果显示,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DA007、DA008、DA009、DA010、DA011、DA012、DA013排气筒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DA003、DA006、DA009、DA011、DA013排气筒的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VOCs排放浓度满足《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2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验收期间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1)一般固废处置及暂存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了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标志,并建立了一般固废暂存、回用和清运台账,各类一般工业固废签订了处置协议,妥善管理。 (2)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固废暂存场地,设置警示标识标牌,企业建立了危废贮存和转移记录台账。危险废物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置合同,做到妥善管理。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已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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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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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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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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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