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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关于**市龙虎沟排涝提升工程(汉口路段)及护城河排涝提升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招标编码:****)原招标文件附件《专业分包合同范本-非中小企业适用》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4条、14.2.3小条中列明的“剩余尾款待承包人收到业主相应款项后60日内支付”,现澄清修改为“剩余1.5%工程尾款5年内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中心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