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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区瑞丰路(**西街—南苑西路)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的函》(卫沙综执函发〔2026〕2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政府2026年第8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区瑞丰路(**西街—南苑西路)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瑞丰路(**西街—南苑西路)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8月—2026年11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市**区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瑞丰路地下管网0.9公里,管线敷设范围北起**街、南至南苑路,涵盖雨水、污水、给水、供热四类市政管线及配套道路恢复工程,管材分别采用钢筋混凝土管、聚乙烯PE给水管、**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供热管。分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雨水管网工程:**d500毫米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125米,d600毫米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269米,**雨水检查井16座,改造雨水口24座;
(2)污水管网工程:改造d500毫米钢筋混凝土污水主管144米,改造污水检查井8座;
(3)给水管网工程:改造dn200毫米聚乙烯PE给水主管道125米;
(4)供热管网建设:改造DN400毫米**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供热主管道244米;
(5)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管道开挖后拆除恢复机动车道3760平方米,机动车道铣刨罩面2462平方米,拆除恢复人行道2746平方米,恢复热熔标线552平方米等其他附属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区瑞丰路(**西街—南苑西路)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567.0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政府债券。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改革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