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及自治区、市关于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粮油生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旗玉米、向日葵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面向全旗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过程全程公开透明,标准统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综合考量经营主体的种植规模、技术应用能力、管理水平及示范带动作用,择优选取具备单产提升潜力的主体。同等条件下,未享受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奖补的主体优先,防止“垒大户”,保障资金使用效益。项目主体不得与承担国家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且每个主体不可重复享受本项目补贴。
二、遴选对象
在**行政区域内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及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且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
三、申报条件
农民**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需经认定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种植地块为合法的耕地,土地肥沃、相对集中连片,农事管理水平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玉米和向日葵单个作物种植面积需达到300亩以上。玉米亩产需达到850公斤及以上;向日葵亩产需达到230公斤及以上。
四、技术路径
1、玉米
选用耐密、抗倒、宜机收的优质高产品种,配套精细整地、精准包衣、导航精量播种、精准水肥管理、精准化学调控、精准病虫草害防治、机械减损收获等关键措施。
2、向日葵
选用高产稳产、商品性好、抗性强的优质杂交品种,配套适期晚播、合理稀植、间套作、病虫害绿色防治、蜜蜂授粉、插盘晾晒等关键措施。
五、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种植大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信息;
3、土地生产经营证明材料:种植作物土地流转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协议及苏木镇土地地类认定证明复印件(需复印耕地所属权原件),种植土地测绘图;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2份,确保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六、报名推荐
1、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向所在苏木镇提交申报材料(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8月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嘎查村审核及苏木镇推荐:嘎查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苏木镇核实地块的合法性、种植面积、技术配套等情况,形****农牧局。
3、实地踏查:旗农牧局组织人员对推荐主体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种植规模、技术应用能力等。对不符合的主体淘汰,对符合的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说明:入围的申报主体,可享受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政策。
受理部门:****农牧局****中心
联系人:苏龙嘎
联系电话:150****6232
地址:****农牧局
****农牧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