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管理运行好村集体经济资产,大力实施乡村**战略,更好地促进晏场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雨**晏场镇晏****政府办公楼、****中心)集体**性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办公楼位于晏场老街45号,包括临街商业房45.31㎡(3间商铺),出租使用。****政府院坝位于晏场老街45号,面积400㎡,出租使用。晏****服务中心位于晏场村9组,面积322.84㎡,出租使用。(详细情况竞租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以竞租人自行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资产管理
****政府办公楼、****政府国有资产,委托晏场村持有、管护和经营,晏****服务中心资产属于晏场镇晏场村村集体资产。
三、竞租人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自然人,无不良从业记录,未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参加或组织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经营、管理场区及周边环境、秩序等的能力和条件。
四、招租要求
(一)承租人须合法经营。
(二)竞租人若需对晏****政府办公楼、****政府院坝、****中心)设施进行改造,需经过晏场村村民代表大**意后,方可进行。
(三****政府院坝后,****电站建设运营及其他相配套的合法产业;****政府办公楼临街商业****服务中心后,可从事住宿、机具堆放及其他相配套的合法产业。承包期内须保证环境卫生达到村庄的标准和要求,承包场地内外杂草清理、垃圾清理,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四)承包期内。若遇国家征用项目建设,甲方需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甲乙双方互相协调,协商终止合同和理赔事宜,遇项目工程维修,甲乙双方可协商延期,承包期满后,承租方不得以前期因发展修造的设施和建筑物折资或抵扣给晏****联合社。
(五)晏场村集体**性资产承租范围内,甲方交由承租方经营使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日常经营和维护费用如电费、气费、税费等由承租方自行缴纳,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交归甲方。
五、招租时限
****政府办公楼商业用房租赁期为5年,原镇政府院坝租赁期为10年,****中心租赁期为5年,期满后视情况续签合同或重新招租。
六、竞租价格
原镇政府办公楼商业用房竞租起始价为5100元/年,原镇政府院坝采用**方式竞租(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场地及配套管理服务,承租方同意以**经营项目所获净利润的15%作为场地管理费,向出租方支付),****中心竞租起始价为3500元/年。每年租金固定不变,实际租赁价格以竞得价为准。
七、报名方式
参加竞租的竞租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8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市雨******服务中心。
(三)交保证金:在竞标前现场交纳竞租保证金1000元,交款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17:00,未按期如数交纳保证金者,取消本次竞租资格。账户信息如下:标书代写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商行****分理处
银行账号:735********001314
八、现场竞价
(一)竞价时间:2026年 8月7日15:00。
(二)竞价地点:**市雨**政务服****服务中心开标室。(雅州大道456号B区二楼)标书代写
(三)竞价要求:参加现场竞价的竞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公开竞价:采用口头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低于500元/年(包含500元/年)的倍数。竞租人一经报价后,便不可撤销,否则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取消竞价资格。出价最高者,由主持人宣布为中标人,一经主持人宣布为中标人,即确认交易成功。
九、结果公示
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和晏场村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在1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并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租赁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资产损毁等情况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租金一年一付。竞得人未按时交纳租金和保证金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一、特别说明
(一)竞租人应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做出科学的竞租分析和投资决策。
(二)如只有一名竞租人报名,则以起始价直接成交。
(三)未竞租成功者所交纳保证金竞标后现场退还。
(四)租赁期间,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已交未使用的租金。租赁期间,如承租方因经营不善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承租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出租方,当年租金不予退回。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交未使用的租金和保证金。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
2026年7月29日
联系人:冯志强 联系电话:153****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