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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安****研究院****公司 |
| 监测单位 | **轻舟****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开发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要求,****于2026年7月4日在**市主持召开了《**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验收组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 验收组认为:**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基本完成方案批复的内容,实施效果较好,准予通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现将有关水土保持设施验资料向社会公开。 附件1:**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市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公示期: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31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及理由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反馈相关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胡前兆153****5054 特此公示。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