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意向公开(2026-JKFKQL-F1012)(第1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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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预算合理有效、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采购预算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服务范围:****区、**区,****

服务区域:**市**区、**市**区、**省**市。(若因甲方部分地点出现搬迁、调整等客观原因,实际服务地域发生变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服务内容:①绿化管理。涉及****区和**区两个地域,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院内绿植、树木采取修剪、浇灌、除草、松土等养护措施,所需养护工具、物资和人员均由物业管理单位提供。②卫生保洁管理。涉及****区和**区两个地域,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以上地域公共区域墙地面、设施设备进行清扫、擦拭,时刻保持洁净美观,所需清洁工具、物资和人员均由物业管理单位提供。③房屋和水电气热等附属设施设备维修管理项目。涉及****区和**区两个地域的房屋及水电气热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及养护、消防管理及针对小规模地墙面维修粉刷、水电管线维修等零星项目,根据规定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开展维修维护和应急抢修,所需经费按照实际施工项目另行结算。④生活垃圾清运。**市**区、**市**区、**省**市。

标准要求:①供应商负责我方公寓楼管理,包括对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公共财产和公共事物的管理。②供应商负责我方室内外卫生保洁,包括每日一次不间断对室外保洁区域内的墙地面和公共设施清洁,公共秩序整理保持,生活区垃圾清运和处理。③供应商提供绿化养护服务,绿****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包括草坪和树木的养护等。

①绿化管理:绿化面积47422㎡(**区36082㎡,**区11340㎡)。

②卫生保洁:保洁面积27000㎡(**区20000㎡,**区7000㎡)。

③简易维修:针对**区和**区公寓房及水电气热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④垃圾清运:具备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绿植垃圾、建筑垃圾等收集、运输、处理的能力;保障服务质量,每天按时清运各区域(**、**、**)厨余垃圾、生活垃圾,同时配合做好垃圾分类、数量统计工作;绿植垃圾、建筑垃圾根据需要随时清运,提供大容积制式垃圾箱存储绿植垃圾;24小时响应特殊情况下的清运工作。

402万元(服务周期3年)

2026年8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四、公示时间

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

五、材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按照顺序制成1个PDF扫描件,发送至****@qq.com,文件名称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意向公示+公司名称,复印件扫描无效。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免);

3.税务登记证;

4.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股东和出资人信息;

7.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自拟);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无“三资(侨资、外资、中外合资)”背景,无外籍员工。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8.填写保密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特定要求:经营范围包括绿化管理,零星维修,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收集、运输、处理能力(无垃圾消纳资质的,****公司消纳的合同证明)。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不再接收。

2.提出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答复。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133****0805、178****102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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