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胶系列产品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阿胶系列产品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635-****140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街49号
邮编:252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阿胶系列产品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 **省**市**县齐南路 77 号 | **** | ******公司 | ****阿胶系列产品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位于**省**市**县齐南路 77 号,本次项目为技改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厂房、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不增加总生产规模,通过新增均质罐提取设备、灌装机、膏方灌装机、离心机、全自动包装流水线、高速热覆膜机等生产设备 25 台(套),对原有阿胶饮品生产线进行优化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17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2602-371524-07-02-359295。 | 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生产废水(灭菌柜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洗废水、离心浓缩废水)及生活污水,均经市政管网排入**县****公司处理。 三、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浸提、浓缩过程中产生的中药异味;包装工序产生的塑封、贴标废气。项目在浸提过程中有异味产生,主要为中草药味,产生量较小,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包装塑封、贴标工序,会产生极少量的 VOCS,不再定量分析。因此本项目无有组织废气产生。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浸提、浓缩过程中产生的中药异味、臭气浓度;塑封、贴标废气产生的VOCS。建设单位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防控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四、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胶机、一包机、二包机、均质罐提取设备、灌装机、灭菌柜、贴标机、离心机、灯检烘干设备、膏方灌装机、高速热覆膜机、全自动包装流水线、蒸球、过滤器、分离机、提沫机、切片机等生产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技改生产线产生的药渣;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材料。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环评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专用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达到《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