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1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5日(三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132
传 真:0994-****370
通讯地址:****市健康西路505****环境局
邮 编:83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托浪岗金矿普查项目 | **维吾尔自治区****县**东38°方向直距145公里处 | **** | **雄巍志达****公司 | 本项目项目勘查矿种为金矿,主要采用地质测量、物探、化探、槽探、钻探等手段进行综合勘查,设计槽探1850m、机械岩心钻探4565m。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保护动物。临时占地期满后,及时拆除清理临时设施,并利用堆存的表土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和景观恢复,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土地沙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量利用勘查区现有道路。钻探作业采取湿式钻进。临时堆土采取防尘网全覆盖并定期洒水。机械、车辆使用合格国标柴油,加强维护保养,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钻探泥浆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固液分离后,上清液回用于钻机冷却、泥浆调配及洒水抑尘,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水泥浆清洗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一并处理,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经移动式防渗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木垒****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外排。钻探过程若遇地下涌水,须经导流槽引入防渗沉淀池处理,上清液回用。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排放限值。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剥离表土集中堆存于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全部回用于场地覆土绿化。槽探开挖土石方全部原位回填。钻探泥浆沉渣、岩屑、水泥废渣经自然晾干后定期清****填埋场规范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带盖密闭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木垒哈萨****填埋场处置。临时设施(活动板房、防渗膜、围挡等)施工结束后全部拆除回收,不得在现场遗弃或就地掩埋。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
| 2 | **国投**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站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 | **维吾尔自治区**州**县东北约103km处 | **州国投****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1座10m2危险废物暂存设施,采用成品集装箱式一体危废贮存设施,内部设置围堰,危废暂存仓共分为2个区域,采用隔板分区,分别用于暂存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劳保用品等。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在暂存点设置排风装置,定期排风,合理安排储存周期定期清运,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所占场地要做好防渗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地面、墙裙、墙角、堵截泄漏的围堰等均须采用耐酸腐蚀且防渗漏的材料,地面铺设满足渗透系数≤1.0×10-10cm/s的要求。废机油采用原封的废油桶进行暂存,油桶底部需设置防渗托盘;废含油抹布采用转运箱密封收集,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危险废物包装均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包装物,达到防渗、防漏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暂存本项目危废暂存点内,定期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危废暂存库的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四)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