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市**区螺涌村、松南村、**村**村改造项目)》已经******局批复同意,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二、公告时间:2026年7月29日
三、公告内容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市**区螺涌村、松南村、**村**村改造项目落实地块有5.7045公顷用地不符合《**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需通过编制**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按照《******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市**区螺涌村、松南村、**村**村改造项目)》,局部调整了**区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内15个地块,地块编号:****,总面积5.7045公顷。其中,NLS01面积0.1239公顷、NLS02面积1.2525公顷、NLS03面积0.0309公顷、NLS04面积0.0025公顷、NLS05面积0.3889公顷、NLS06面积1.5664公顷、NLS07面积1.0896公顷、NLS08面积0.0041公顷、NLS09面积0.0097公顷、NLS10面积0.0512公顷、NLS11面积0.0547公顷、NLS12面积0.1054公顷、NLS13面积0.5441公顷、NLS14面积0.0265公顷、NLS15面积0.4541公顷。落实后均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总计5.7045公顷。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市**区螺涌村、松南村、**村**村改造项目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落实地块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情况。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特此公告。
附图:落实地块(**市**区螺涌村、松南村、**村**村改造项目)落实前、****规划局部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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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