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 成文日期: | 2026-07-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宁环审〔2026〕3号 | 所属主题: | 批准结果信息 |
宁环审〔2026〕3号
**蓝源环保****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23MAK4C03K52)上报由******公司编制的《年产10000吨土壤改良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环评文件分析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以废气脱硫副产一般固废硫膏、泥炭土、微生物菌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采用硫膏预处理(融化、冷却)、皮带密闭输送、泥炭土与微生物菌剂配比上料、混合搅拌、粉碎、包装入库等工艺,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年产10000吨土壤改良剂生产线以及与其相配套的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仓库、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工程、办公用房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措施可行,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选址位置、建设内容、工艺方案、污染防范措施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环评文件,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该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本环评文件和审批意见,确保环保工程设计规范,污染防范措施、环保设施投资得到落实。
(二)依据环评文件和本批复要求,对项目实施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采取相应的污染防范措施和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循环冷却水、喷淋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加温罐冷凝水储罐收集交由硫膏产生厂家回用于废气脱硫补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采取车间全封闭、原材料袋装库内暂存、密闭皮带或螺旋机输送、融化(搅拌、粉碎)密闭设备作业、投料口三面封闭+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融化尾气冷凝+不凝气集气管道负压收集+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天然气导热油炉配套低氮燃烧技术、3根15米排气筒排放等有效防控、治理措施后,颗粒物、氨气、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不得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相对应的排放限值,并需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管控要求。
3.噪声 采取合理规划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建设、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设备消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等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除尘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或交由供货商**化利用,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桶)、废导热油(桶)、处理恶臭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收集、处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COD≤0.0047t/a、总磷≤0.000047t/a,氮氧化物≤0.1091t/a、二氧化硫≤0.0144t/a、颗粒物≤0.175t/a,非甲烷总烃新增排放量为零。
四、国家、地方标准如若修订,企业须按新标准执行。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规定;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项目环保措施****生态环境局****大队负责日常监管。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逾期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环评文件需报我局重新审核;如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76700 联系电话:0370-****026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