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规划公告 | |
| 发文日期: | 2026-02-27 | |
| ****规划局 | 文号:||
| **2026-2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成文日期:2026-02-27 |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作者: | 邱飒 | |
| 有效 | ||
| 初审: 复审: 终审: | ||
****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泗政征预告[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社区下湖陈庄组、东发社区仇庄组,草庙镇魏圩村下王组、下后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地块1**于魏圩村耕地,****社区耕地,****社区耕地,****社区耕地;地块2**魏圩村耕地,南至魏圩村耕地,西至**沟,北至魏圩村耕地;地块3****社区耕地,南至沱湖路,西至发展路,北至潼河路。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地块1征收用作公用设施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地块2****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开发区片区一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3年10月24****政府批准;地块3征收用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办事处、****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社区下湖陈庄组、东发社区仇庄组,草庙镇魏圩村下王组、下后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办事处,联系人:郭成坤,联系方式:177****9306;****政府,联系人:赵守仕,联系方式:177****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