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资质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1.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1.1.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1.2业绩要求: 1.2.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的单项合同包含****车辆段****基地)的施工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1.2.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 业绩牵引指标: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下述指标项中选择1-2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1—2个指标项。 1.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4.1被列入**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1.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1.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1.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5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无。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8其他要求:(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或网页截图,打印页或网页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需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