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捆绑转让两台报废车及电子设备一批 | ||
| **** | ||
| 捆绑转让两台报废车及电子设备一批 | ||
| **** | ||
| 正常公告 |
| 标的名称 | 捆绑转让两台报废车及电子设备一批 |
| 资产描述 |
标的资产包含****公司拟处置的电脑、复印机等部分电子设备及******公司拟处置的电脑等部分电子设备、两台报废车辆。
|
| 标的所在地 | **省**市**区 |
| 共有情况 | / |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 |
| 废旧物资 | |
| 名称 | 捆绑转让两台报废车及电子设备一批 |
| 计量单位 | 批 |
| 数量 | 1 |
| 其他说明 | 1.资产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穗励价估[2026]第318号】、【穗励价估〔2026〕第319号】、【穗励价估[2026]第320号】及合同附件《**、****公司评估资产明细清单》。前述材料仅供参考,实际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 2.标的资产包含****公司拟处置的电脑、复印机等部分电子设备及******公司拟处置的电脑等部分电子设备、两台报废车辆。本次交易的资产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对象范围内的为限,具体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路陈家祠道48号自编3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钟雄柱 |
| 注册资本 | 10018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904043L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公司股东决定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董事决定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6-03-23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迎宾路100号办公楼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钟雄柱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935086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公司股东决定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董事决定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6-03-23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811********01892054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7.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7.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7.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7.4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各类拆除、清理、运输、工程废料回收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7.5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6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后必须签订《挂牌期间现场勘验承诺书》,作****交易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的附件材料。意向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签订《挂牌期间现场勘验承诺书》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同时向转让方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受让方是自然人,签订《挂牌期间现场勘验承诺书》的必须是自然人本人或委托授权人,同时向转让方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展示安排 |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37****2129(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价格已含税。
2.本项目由转让方一****公司和转让方二******公司联合转让,项目转让底价归属情况如下:转让方一的资产为¥905元(占转让底价13.94%),转让方二的资产为¥5585元(占转让底价86.06%)。若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按上述各转让方对应的转让底价占比进行分配,作为对应资产的溢价。
3.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范围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且不超过评估报告的评估对象范围,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公告中标的具体信息清单及合同附件提及的清单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市****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三份资产评估报告【穗励价估[2026]第318号】、【穗励价估〔2026〕第319号】、【穗励价估[2026]第320号】及资产交易合同(文本)。
5.转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组织现场踏勘,具体看样时间及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
|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18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11.资产交易合同-已用印.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黄小姐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105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new.****.com/home.html#/;https://new.****.cn/hom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