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牟坪镇“橘香﹒幸福里”二期聚居点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修建农房12栋,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聚居点场坪及土石方开挖8.5万立方米,建设聚居点内部道路30米,砌筑聚居点堡坎及护坡80米,铺设聚居点水、电、气等管网以及绿化工程等。;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7-30 00:00至2026-08-04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7-30 00:00至2026-08-04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要求:提供截止比选当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招标代理登记的截图,以及平台显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截图(比选人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该服务平台开展在线核查)。申请人需提供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类业绩),提供多个业绩的以第一个业绩为准;提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提供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比选结果公示截图;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二、拟任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须持有**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章;同时,应提供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具体指招标投标法律咨询师证书、律师证等同类单独证书)。(2)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3名:均须持有**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章;其中,至少2名专职技术人员需提供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具体指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等同类单独证书)。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公告中载明的招标代理费为估算金额,最终费用以各标段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支付。四、其他要求: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申请人须无偿提供专家咨询、文件审查、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并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由申请人自行拟定)。 注:1、上述所有拟派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以及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所有相关资料须编制成PDF格式,经签章确认后,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qq.com)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与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比选人将从审查合格的名单中择优确定中选单位。3、资料若存在任一项不满足要求或内容模糊不清的情况,该参选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 |
周云强 |
联系电话 |
199****00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