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新五街片区雨污管网建设工程(截污管网一期工程)
2、招标编号:****
3、建设地点:**县境内
4、总投资:财政资金;1503.885332万元
5、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县新五街片区截污管网一期工程,主要为沿怡和大道、新五街、新红苏路、新四街铺设污水主干管,管径d300~d1000,管网长度2300米。包含污泥处理、路面拆除及恢复、明挖及顶管管道、智能化井等。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合格。
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1、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综合评审”的方式
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二、定标情况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定标时间:2026年7月29日10点00分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
组长为:高顺锋
成员为:马林、陶涛、罗明雪、陈银花(业主评委)
四、定标委员会名单
组长:陈永涛
成员:陈银花、陈玉洋、许计、徐睿
五、核查信息
1、企业信用信息: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③**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查询不良信息记录。
2、履约能力: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②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③拟派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④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⑤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3、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及核评的其他内容:/
4、核查结果(排序不分先后))
|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单 | 核查结果 | 不通过原因 |
| 1 | ******公司 | 通过 | / |
| 2 | **柏盛****公司 | 通过 | / |
| 3 | **县******公司 | 通过 | / |
| 4 | **豫诚****公司 | 通过 | / |
| 5 | **** | 通过 | / |
| 6 | ******公司 | 通过 | / |
| 7 | ******公司 | 通过 | / |
| 8 | ******公司 | 通过 | / |
| 9 | ******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人放弃 |
| 10 | ****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人放弃 |
六、中标结果
****
投标总价(元):****3778.50元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任文飞
执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注册编号:豫241****52814
七、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网(**省﹒**县)》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03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省**县蓼城大道中段
联 系 人:郑保亮
联系电话:135****5200
代理机构:****
地 址:**县陈元光大道与根亲大道交叉口401室
联 系 人:曹光亚
联系方式:175****2020
监督单位:**县****技术中心
联 系 人:谢红杰
电 话:135****2877
联系地址:**县蓼城大道与成功大道交叉口北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