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明G345建材厂**办公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二次)
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6年7月16日发布竞价公告,对****位于明G345建材厂**办公用房五年租赁使用权(二次)进行公开竞价,2026年7月29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号标的物:****位于明G345建材厂**办公用房自东向西第1间五年租赁使用权(二次)
成交人:****
成交价:壹万壹仟肆佰捌拾壹元陆角(11481.6元/五年)
2号标的物:****位于明G345建材厂**办公用房自东向西第2间五年租赁使用权(二次)
成交人:****
成交价:壹万壹仟肆佰捌拾壹元陆角(11481.6元/五年)
3号标的物:****位于明G345建材厂**办公用房自东向西第3间五年租赁使用权(二次)
成交人:****
成交价:壹万壹仟肆佰捌拾壹元陆角(11481.6元/五年)
公示期:2026年7月29日—2026年8月1日
招租单位:****
联系人:陈莉莉
联系电话:0550-****121
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9****5654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管理局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65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委托单位:****
代理机构:****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