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中试项目(二)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要求。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⑴项目名称:****中试项目(二)
⑵建设地点:****园区(纬五十四路以北,纬五十五路以南,经三十六路以东,经三十七路以**域)
⑶规模概况:****中试项目(二)用****工园区(纬五十四路以北,纬五十五路以南,经三十六路以东,经三十七路以**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项目厂内用地787.5 m2,建设主要包括对二氯苄生产装置及相应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环保设施等。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000 t/a对二氯苄。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李 工 173****8953
三、建设项目的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林沁****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雁北路新港城 E 区 4 栋 2 单元 201 室
联 系 人:史 工 181****6317
邮 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承接委托后组建环评课题组进行现场踏勘,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导则》要求,对项目区因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结合项目区自然、社会环境现状及项目建设特点,针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及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建设单位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
1、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染治理和防治措施方面的意见建议。
2、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在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oQRoFX_wkpGFlxcGnE6y3A 提取码:v86w。
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