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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三)款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平疫结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平疫结合)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改扩建
地理位置:**市**区**大道馨雅街8号(**市**区铁四院路以北、融侨城以西)
主要建设内容:**门诊住院综合楼1栋,设置床位数581张(疫情期间可转换床位数200张)。总建筑面积1186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9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720平方米。主要建设门诊、急诊、医技、住院、行政办公、地下车库(含人防)、后勤保障、设备用房等功能用房,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
二、公示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件《****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平疫结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21日(20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康
联系电话:027-****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