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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5MA5YNJFN8J | 建设单位法人:张明 |
| 张华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市辖区**区 |
| ****开发区齐心大道20号618室 |
| 年产45万吨甲基丙烯酸甲酯、6万吨甲基丙烯酸和8万吨甲基丙烯酸特种酯项目(二期工程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晏家街道化北二路9号 |
| 经度:106.985640 纬度: 29.8520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5-07 |
| 渝(长)环准〔2018〕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5MA5YNJFN8J001P |
| 2020-09-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3500 |
| 4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5MA5YNJFN8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5MA5U5P5431 | 验收监测单位:昀启(**)****公司,******公司 |
| ****0000MADETU1W1Y,****0108MA35L3U6XM | 竣工时间:2024-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cqyxhg.cn/www/site/web_show_54.s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化,本次验收对象为后续建设的二期工程一阶段(年产7.5万吨甲基丙烯酸甲酯、1万吨甲基丙烯酸及其配套设施),尚未建成的内容(年产15万吨甲基丙烯酸甲酯、2万吨甲基丙烯酸及其配套设施)纳入下阶段(二期工程二阶段)建成后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环评及批准书主要建设内容:二期工程建设丙酮氰醇(ACH)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ACH 24.4万t/a;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甲基丙烯酸(MAA)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MMA 22.5万t/a、MAA 3万t/a;甲基丙烯酸特种酯(BMA)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甲基丙烯酸丁酯(BMA)2万t/a;甲基丙烯酸特种酯(PMA)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甲基丙烯酸特种酯(PMA)2万t/a,其中包括二甲基丙烯酸-1,3丁二醇酯、二甲基丙烯酸-1,4丁二醇酯、二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和三甲基丙烯酸三羟甲基丙烷酯;硫酸铵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硫酸铵40万t/a。 二期重大变动界定材料主要建设内容:二期工程建设12.2万t/a丙酮氰醇(ACH)生产装置1套,11.25万t/a甲基丙烯酸甲酯(MMA)/1.5万t/a甲基丙烯酸(MAA)生产装置1套,20万t/a硫酸铵生产装置1套,配套建设烟气处理及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在一期ACH装置HCN生产单元预留位置建成甲烷氨氧化法生产HCN的生产单元1套(氢氰酸生产能力为2.58万吨/年),同时在一期丙酮氰醇、甲基丙烯酸甲酯装置和硫酸铵装置旁分别建设了丙酮氰醇(ACH)生产装置1套(生产规模为ACH 12.2万t/a)、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甲基丙烯酸(MAA)生产装置1套(生产规模为MMA 11.25万t/a、MAA 1.5万t/a)和硫酸铵生产装置1套(生产规模为硫酸铵20万t/a)。受制于氢氰酸产能限制,二期工程一阶段实际产能为丙酮氰醇8.10万吨/年,生产MMA7.5万吨,MAA1.0万吨。 |
| 奕翔化工45万吨MMA项目二期工程一阶段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和工艺调整,生产装置总规模、总平面布置、环境保护措施、氢氰酸装置生产工艺及原辅料均发生了变化,委托****编制了《****年产45万吨甲基丙烯酸甲酯、6万吨甲基丙烯酸和8万吨甲基丙烯酸特种酯项目(二期)环境影响重大变动界定申请材料》。2024年4月,经过专家评审,****年产45万吨甲基丙烯酸甲酯、6万吨甲基丙烯酸和8万吨甲基丙烯酸特种酯项目(二期)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变动情况在“三同时”过程中完善,不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以液氨、甲醇为原料起点,利用液氨和甲醇氧化法制得氢氰酸(HCN),生产得到的氢氰酸(HCN)和丙酮在二乙胺的催化作用下反应生成中间产品丙酮氰醇(ACH)。中间产品丙酮氰醇(ACH)、100%(wt)硫酸作为原料,经过酰化反应生成α-甲酰胺基异丙基硫酸氢酯,通过转位重排反应得到甲基丙烯酰胺硫酸盐(MAAS),MAAS与甲醇发生酯化反应生成甲基丙烯酸甲酯(MMA),MAAS水解反应生成甲基丙烯酸(MAA)。 | 实际建设情况:二期工程一阶段以液氨、天然气为原料起点,利用液氨和天然气氧化法(安氏法)制得氢氰酸(HCN),生产得到的氢氰酸(HCN)和丙酮在二乙胺的催化作用下反应生成中间产品丙酮氰醇(ACH)。中间产品丙酮氰醇(ACH)、100%(wt)硫酸作为原料,经过酰化反应生成α-甲酰胺基异丙基硫酸氢酯,通过转位重排反应得到甲基丙烯酰胺硫酸盐(MAAS),MAAS与甲醇发生酯化反应生成甲基丙烯酸甲酯(MMA),MAAS水解反应生成甲基丙烯酸(MAA)。 |
| 较原环评,项目工艺变动主要为HCN生产工艺由甲醇氨氧化法变更为甲烷氨氧化法(安氏法),丙酮氰醇、MMA/MAA生产工艺均与环评一致,不发生变化;配套硫酸铵装置减少气流干燥和吸收工序以及产品包装工序。 根据《年产45万吨甲基丙烯酸甲酯、6万吨甲基丙烯酸和8万吨甲基丙烯酸特种酯项目(二期)重大变动界定申请材料》论证,项目配套氢氰酸装置生产工艺由甲醇氨氧化法调整为甲烷氨氧化法(安氏法),相应原料由甲醇调整为天然气,但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未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评二期废气处理措施 丙酮氰醇(ACH)生产装置吸收塔尾气、精馏塔不凝气、蒸馏不凝气送催化氧化装置处理,产生催化氧化废气经30m排气筒排放。MMA/MAA生产装置MMA酯化反应废气、精馏不凝气、MAA水解反应废气、精馏不凝气;BMA生产装置共沸精馏不凝气、精馏不凝气、蒸发器不凝气;PMA生产装置共沸精馏不凝气、蒸发器不凝气;硫酸铵生产装置分离不凝气均送TO装置焚烧处置,焚烧废气经50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臭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2)环评二期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BMA、PMA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产生,ACH生产装置废水主要为氨中和塔废水;MMA/MAA生产装置废水主要为酯化反应酸水、水解反应酸水,送硫酸铵生产装置生产硫酸铵,硫酸铵生产装置结晶反应工序冷凝水、设备清洗水、化验室废水、地坪清洗废水、生****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该标准未涉及的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中表1的规定(COD执行60mg/L),表1中未规定的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外排长江。 (3)固废处理措施 项目二期产生的各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危险废物:ACH生产装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MMA/MAA生产装置)固废主要为MMA精馏系统初馏低沸物、精馏高沸物;MAA精馏系统初馏低沸物、精馏高沸物,送TO装置焚烧处置;硫酸生产装置固废主要为离心分离的有机废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置;TO焚烧装置炉渣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预处理废催化剂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参照危险废物管理,若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按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项目一期已在甲类仓库建成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暂存间地面及半墙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暂存间内设置了收集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提出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此外,一期工程还分别建设了1个5000m3和1个5000m3轻母液储罐和对硫酸氨生产装置离心分离的有机废液进行暂存,然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期轻母液去******公司进行定向利用)。二期项目不**固废暂存设施,固废暂存依托一期已建设施。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风机、冷却塔、各类泵等机械设备,采取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②采取建筑隔声;③在高噪声设备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基础进行减振。 | 实际建设情况:(1)二期实际废气处理措施 丙酮氰醇(ACH)生产装置吸收塔尾气、精馏塔不凝气、蒸馏不凝气送二期尾气焚烧装置处理,产生废气经预热锅炉换热和SNCR脱硝处理后50m排气筒排放。MMA/MAA生产装置MMA酯化反应废气、精馏不凝气、MAA水解反应废气、精馏不凝气;硫酸铵生产装置干燥分离不凝气均送现有TO装置焚烧处置,焚烧废气经50m排气筒排放。****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碱洗+双氧水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2)二期实际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为硫酸铵生产装置结晶反应工序冷凝水、设备清洗水、化验室废水、地坪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设备冷却水。厂区已建成7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二期工程在厂区西北角**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720m3/d,采用“催化降解+水解酸化池+A/O池+二次沉淀池”处理工艺(与现有工程一致)。废水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该标准未涉及的因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处理厂深度处理(一、****处理站共用污水排放口),达到《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COD执行60mg/l),表1中未规定的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外排长江。 (3)固废处理措施 危险废物:ACH生产装置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MMA/MAA生产装置)固废主要为MMA精馏系统初馏低沸物、精馏高沸物;MAA精馏系统初馏低沸物、精馏高沸物,送TO装置焚烧处置;硫酸生产装置固废主要为离心分离的有机废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置;TO焚烧装置炉渣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预处理废催化剂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参照危险废物管理,若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按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天然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脱硫剂(工艺变更后新增),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项目一期已在甲类仓库建成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暂存间地面及半墙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暂存间内设置了收集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提出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此外,一期工程还分别建设了1个5000m3和1个5000m3轻母液储罐和对硫酸氨生产装置离心分离的有机废液进行暂存,然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期轻母液去******公司进行定向利用)。本次二期项目不**固废暂存设施,固废暂存依托一期已建设施。 (4)噪声 项目原环评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风机、冷却塔、各类泵等机械设备,采取了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②采取建筑隔声;③在高噪声设备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基础进行减振。 |
| ①HCN和ACH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由催化氧化变更为RTO焚烧,排气筒高度由30m增加至50m、 ②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基本不发生变化,总处理规模由1000m3/d(分期2组运行,单组500m3/d)增加至1420m3/d(分期2组运行,分别为700m3/d和720m3/d)。****处理站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通过一个废水总排口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③项目固废新增了天然气净化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脱硫剂,均为一般固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同时由于HCN和ACH装置废气处理工艺变更,减少了催化氧化装置废催化剂产生。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处理方式不发生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奕翔化工现有厂区呈长方形布置,办公楼位于厂区东北角,办公楼西面布置全厂总变,南面由东向西依次布置分析及维修车间、中控室、变配电间、冷却水站、空压机房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厂区中部及**主要布置生产装置,厂区中部由北向南依次布置甲基丙烯酸特种酯车间、甲类仓库、污水处理站、丙酮氰醇生产装置、酸碱罐区及硫酸铵生产装置、甲基丙烯酸甲酯生产装置、成品罐区及装卸区、液氨罐区。 厂区根据功能分为办公区、生产区、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储运工程区。 | 实际建设情况:二期工程建设的“安氏法”氢氰酸生产单元及丙酮氰醇生产单元设置于现有丙酮氰醇装置预留地内,建成后与现有氢氰酸生产单元及丙酮氰醇生产单元构成联合装置;**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甲基丙烯酸(MAA)装置设置于现有一期装置西侧空地;**硫酸铵装置设置于现有一期硫酸铵装置南侧,需拆除现有硫酸铵装置的料仓;现有事故池西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南侧**装置火炬和尾气焚烧装置。 |
| 由于第一次重大变动在厂区南侧新增的236亩地已用作其它用途,****公司现有地块内建设,项目建设红线与原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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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100.11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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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 | 19.2 | 33.9 | 0 | 0 | 33.9 | 19.2 | / |
| 164.1 | 64 | 286.98 | 0 | 0 | 228.1 | 64 | / |
| 8.21 | 12.8 | 43.93 | 0 | 0 | 21.01 | 12.8 | / |
| 0 | 0 | 319.86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水污染****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 二期工程在厂区西北角**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720m3/d,采用“催化降解+水解酸化池+A/O池+二次沉淀池”处理工艺(与现有工程一致) | ****处理站进口、****处理站出口、****处理站总排口 |
| 1 | 二期RTO废气处理设施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项目丙酮氰醇(ACH)生产过程中产生吸收塔尾气(G1)、精馏塔不凝气(G2、G3),主要含有HCN、丙酮、醋酸、氢气等,采用RTO炉进行焚烧处理。来自HCN装置和ACH装置的废气被送至燃烧器焚烧,余热锅炉产生1.3Mpa,温度为196℃的饱和蒸汽,设计工况下废气量为61730kg/h、蒸汽产量为70.0 t/h。焚烧室出来的高温烟气至余热锅炉,进行热量回收并降低烟气温度;在余热锅炉850-1050℃段设置SNCR脱硝系统,脱除烟气中的NOx,随后高温烟气进入空气预热器,降低烟气温度的同时加热助燃风,从而提高热效率;从空气预热器出来的烟气进入省煤器预热锅炉给水,回收热量并降低烟气温度至180℃,最后烟气通过引风机由50m烟囱排出。 | 出口 | |
| 2 | TO焚烧装置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奕翔化工一期已建TO焚烧装置1套,废液处理规模为4.5t/h、废气处理规模为0.5t/h,主要用于处理MMA/MAA(2条线)、BMA(1条线)和硫酸铵(2条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以及废液、罐区呼吸废气等。在TO炉热氧化炉中段喷入雾化氨水(10%浓度)进行脱硝处理,焚烧尾气再经熟石灰干法脱硫和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排放。二期MMA/MAA生产装置MMA酯化反应废气、精馏不凝气、MAA水解反应废气、精馏不凝气以及硫酸铵生产装置干燥分离不凝气均送该TO装置焚烧处置。 | 出口 | |
| 3 | ****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处理站调节池、催化氧化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等产生臭气的岗位均为密闭式加盖处理,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NH3、H2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集中收集后经“碱洗+双氧水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 出口 |
| 1 |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 | ****处理站外厂界噪声、东侧TO装置外厂界噪声、南侧罐区装卸站外厂界噪声 |
| 1 | 项目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储罐区、甲类仓库、装卸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厚度不小于2mm的**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对污水管网、物料输送管网、机修间以及重点污染防治区域附近区域一般防渗处理,其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管网采取可视化,并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防止地下水污染。 | 二期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均进行了重点防渗处理。对污水管网、物料输送管网、机修间以及重点污染防治区域附近区域进行了一般防渗处理。管网采取管廊架敷设,并在厂区上下游设置了多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 1 | 项目MMA生产精馏系统产生的低沸物、高沸物,MAA生产精馏系统产生的低沸物、高沸物,BMA生产精馏系统产生的低沸物和蒸发器产生的高沸物,PMA生产蒸发器产生的高沸物,以及硫酸铵生产离心分离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液等均送TO装置焚烧处置。ACH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PMA生产过滤器产生的滤渣、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催化氧化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TO装置产生的炉渣、生产废水预处理废催化剂、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等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填埋场处置。 厂区内应按标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防渗、防腐处理。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项目MMA/MAA生产精馏系统产生的低沸物、高沸物送TO装置焚烧处置。ACH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硫酸铵生产离心分离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液、TO装置产生的炉渣、生产废水预处理废催化剂、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等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填埋场处置。 依托一期已建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甲类仓库,占地面积50m2,进行“六防”处理)。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①厂区内液体氢氰酸输送管道采用双层夹套管道,两头设置紧急切断阀;②TO装置烟囱顶部设置备用火炬,以确保焚烧装置出现故障时直接焚烧废气;③装置区设置围堤;④储罐区设置围堰;⑤液氨罐区设置喷淋设施;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泄漏的生产场所应设置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设置4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全厂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5300m3的事故池。 | 企业已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制定环境风险应****生态环境局备案,储备了应急物资,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①厂区内液体氢氰酸输送管道采用双层夹套管道,两头设置紧急切断阀;②二期污水处理设施南侧**火炬处理全厂氰化氢装置事故状态下的废气,高度50m,设置自动点火设施,以确保焚烧装置出现故障时直接焚烧废气;③装置区设置高度不低于0.15m围堤;④二期装置区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40只,有毒气体探测器72只; 事故废水收集依托一期已建2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4400m3事故池(相互连通)。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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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后全厂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0m,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厂界外5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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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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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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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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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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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