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0日拟对国网浙江丽水

审批
浙江-丽水-龙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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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拟对国网**** 110kV 宏庆 1074 线 50#~55#、71#~72#、79#杆塔大修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26-07-30 发布机构:**市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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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 110kV 宏庆 1074 线 50#~55#、71#~72#、79#杆塔大修工程



**市查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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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110kV宏庆1074线50#-55#、71#-72#、79#杆塔大修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10kV宏庆1074线54#、55#、71#、72#、79#塔原拆原建,**单回直线塔5基,将110kV宏庆1074线49#-58#段、68#-73#段、78#-80#段地线更换,导线利旧,型号为LGJ-185/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OPGW50芯复合电缆。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材料运输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减少临时便道的开辟。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合理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 (2)加强施工管理,对植被应加强保护,禁止乱占、滥伐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3)基础开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表层土壤单独开挖,妥善堆存,用于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覆土; (4)采用灌注桩基础,则需在塔基设置泥浆沉淀池,用于临时沉淀塔基施工泥浆和钻渣;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或撒播植草; (5)牵张场占地区一般选择地形平缓的区域,同时采用铺设钢板或铺垫彩条布进行防护; (6)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根据原有功能进行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建筑施工选用商品混凝土,由混凝土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混凝土拌合扬尘产生,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3)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开挖土方要合理堆放;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6)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 (7)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减少地面裸露面积。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2)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等集中,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基坑废水经沉淀静置后,上层水可回用于场地用水,下层水悬浮物含量高,设预沉池,沉淀去除易沉降的大颗粒泥沙; (3)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在沿线村镇租房居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本项目线路沿线一档跨越**港(非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涉及其他地表水体。线路跨越**港施工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避免雨季施工,减少对**港水质的不利影响。 ②禁止在**港水体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料场和弃渣场,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已有人抬道路; ③施工时应先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远离**港,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301****中心)

通讯地址:**市贤良路333号

电子邮箱:lqhbjxk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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