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区杨汛桥芝塘湖储能项目110kV送出工程 | ****公司 | **** | **1回110kV线路T接至110kV桃汛1B23线并网;现状桃汛1B23线/桃梅1B19线13#拆除;现状桃汛1B23线/桃梅1B19线12#至现状15#段导地线重新架设。**线路自110kV桃汛1B23线/桃梅1B19线13#小号侧**1基耐张塔A1#起,止于****区杨汛桥芝塘湖储能站北侧的电缆终端平台。**110kV单回路架空输电线路路径长0.89km,单回路电缆路径长度0.39km。**杆塔4基,其中双回路耐张塔1基,单回路转角塔2基,单回路电缆终端杆1基;**电缆终端平台1基。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各类废水后接入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 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5977
通讯地址:**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