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更新项目(128排螺旋CT)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更新项目(128排螺旋CT)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部分变更、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变更、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变更。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相关规定执行:
①所投产品(含整机及配置清单配套设备)列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自身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
商,须提供自身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上
述证照载明的生产、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②所投产品(含整机及配置清单配套设备)未列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2)投标人投标清单内包含Ⅱ、Ⅲ类医用射线装置产品的,须满足本条辐射安全资质要求;仅投无辐射普通医疗设备的,无需提供本条相关资料: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国产设备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境外生产厂商无需提供国内辐射安全许可证。
②国产设备制造商直接投标:须提供自身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
可范围包含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
③若所投射线装置属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豁免备案管理品类,投标人可提
交有效豁免备案文件,替代对应辐射安全许可证。
现更正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自身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自身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述证照载明的生产、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2)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设备制造商直接投标:须提供自身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相同内容随招标公告一同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北滨河中路 968 号
联系电话:0931-****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镇金绒尚都 5 号楼 1 号
联系电话:177****720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恺
联系电话:177****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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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