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银行奎星支行装饰工程(项目编号:****),于2026年7月29日15时00分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成员:**市****公司
投标报价:473352.00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蔡新红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481000.00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子涵
第三中标候选人:**省安泰****公司
投标报价:482984.17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丁鑫
公示期:自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集团****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36****0659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示发布媒介为****银行****公司官网(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正洋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6****0659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天马**大厦11楼
招标人:****银行****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