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市翔利****公司提交的**市翔利****公司扩大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县**高科技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3'8.576″,北纬24°21'26.664″。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芯****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本项目租用已建的**县**高科技产业园6#厂房1楼,新增2条塑料颗粒生产线,配套建设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扩建完成后全厂共设置6条塑料颗粒生产线,年产塑料颗粒30000吨。项目总投资81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施工扬尘、噪声、固体废物。
运营期:运行废水、废气、固体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物料密闭覆盖、车辆限速,场地定时洒水抑尘、焊接作业加强通风等措施降低施工大气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接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置;选用低噪设备、加装减震、消声设施、车辆场内低速禁鸣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料循环利用,其余转运至**县指定堆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清运。
运营期: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配料混合粉尘、下料粉尘、熔融挤出和热切工序废气、异味。本项目营运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以后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16.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实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标准。车间无组织排放源通过车间设置通风扇,加强无组织排放等措施确保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园区三级****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有冷却和喷淋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密封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残次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冷却水槽沉渣定期打捞自然晾干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回收站。
四、****政府承诺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代码:****。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8-****442,通讯地址:**县**镇五峰路二巷40号,****,邮编:547499。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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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