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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司法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函》要求,****政府****办公室****政府规范性文件、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经相关程序审核同意,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
《****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8〕1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8〕22号)、《****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8〕62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合政办〔2022〕21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已经《****政府****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合政秘〔2026〕64号)统一废止或宣布失效。
二、关于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
《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合环〔2022〕201号),因文件到期,宣布失效。
清理后,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有7件。其中,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本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凡未列入目录管理确认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实施。现将文件目录印发你们,请予执行。
附件:下载****环境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6年7月).docx
****环境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