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龄之家10#二层改造项目消防检测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百龄之家10#二层改造项目消防检测
2.比选人名称:****
3.项目地址:**区金泉路与金桥路交叉口;
4.项目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765㎡;
5.服务期限:配合满足比选人及施工进度要求,做好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协助比选人顺利完成消防验收工作,直至消防验收合格为止。
具体要求:中选人自收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1日历天内完成现场踏勘,踏勘结束后5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方案;自收到比选人检测通知之日起2日历天内安排人员进场开展现场检测工作,并于进场后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检测内容且出具初步检测意见书;现场依据初步检测意见书完成整改并经检测合格后,中选人须在5日历天内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且于报告出具后1日历天内,将本次所有检测项目的合法有效报告完整上传至“**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二、比选服务内容
第三方消防检测,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份政策文件的通知》(闽建【2019】2号)文件要求为准。协助比选人顺利完成消防验收工作,直至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合格并分别出具各项目的《消防验收监督报告》。
三、服务费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94元/平方米(不含税)。报价时百龄之家10#二层改造项目面积计取基数按765㎡。
2.报价含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检测费、设备进出场费、运输费、安全措施费、风险费用、保险、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费用,在此范围内不再以任何理由调整。比选申请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对应价格,否则报价无效。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且为比选申请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比选申请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星级评定不低于二星。
4.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比选申请人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在限制内不能从事消防检测业务的情况。
6.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7.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6年8月3日10:00
2.比选地点:**市**区城发大厦1606室
3.比选人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6****8652;
4.监督单位(部门)名称:****;
5.公告媒介:在三****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2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①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
②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参选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参选资格。
2.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的税率6%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且比选人支付给中选人的结算金额根据减少的增值税金额相应扣减,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3.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4.如因中选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比选人有权按100元/天扣减检测费;检测报告延期超过15天,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另行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
日期: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