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慧****公司年产20万吨氢氧化铝阻燃导热剂项目调整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赤沙中**侧。
二、地类(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该项目拟建建筑单体共4个,分别为1号厂房、2号厂房、办公楼、倒班楼。项目总用地面积20134.304㎡,净用地面积20134.304㎡,总建筑面积10931.10㎡,计容建筑面积20374.6㎡,建筑总占地面积10064.50㎡;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49.98%,绿地率10%;机动车停车位33个,非机动车位164个。
(二)主要调整的内容:
1.将原批复的办公楼面积从2818.20㎡减少至720.88㎡。
2.新增一栋倒班楼面积766.72㎡。
3.1号厂房面积从10028.50㎡调整为7997.00㎡,2号厂房面积从7334.90㎡调整为10890.00㎡。
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变化情况:总建筑面积由原11513.40㎡调整为10931.10㎡,计容建筑面积由原20195.10㎡调整为20374.6㎡,容积率由原1.0调整为1.01,建筑密度由原来的48.10%调整为49.98%,绿地率10%不变,机动车停车位由原41个调整为33个。
四、公示地点
(一)“年产20万吨氢氧化铝阻燃导热剂项目”现场。
(二)****网站(http://fcg.****.cn)。
设计调整方案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6日)将有关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建设工程规划科(联系电话:0770-****075,邮寄地址:**市**区**路30号天马大厦****,邮编:538001)。
五、本案调整内容图示
区位图
调整后的总平面图(征求意见版)
原审批通过的方案及对比图
调整后的鸟瞰图(征求意见版)
调整后的透视图(征求意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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