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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凌水主校区游泳馆室内屋面等安全隐患治理项目(EPC)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回答供应商问题:
1、请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会议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授权委托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会并办理相关事项?
答复:可以。
2、请问:如果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由于联合体两单位的不同企业属性,业主款项支付时,是否可以由设计单位开具设计发票收取对应的设计费,由施工单位开具工程施工发票收取对应的施工费,并在总承包合同中及“联合体协议”中作以明确?
答复:可以。
3、请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投标的项目经理,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人员,只要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格要求即可,而没有要求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答复:项目经理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格要求即可。
(二)原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0点15分(**时间)”现更正为“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五、开启,时间: 2026年7月31 日10点15分(**时间)”现更正为“五、开启,时间: 2026年7月31 日09点30分(**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及方式:杜老师、周老师,0411-****3196
采购代理人:****
联系人:孙元直、宋艳平、于彤彤 联系电话:0411-****5011
日期:202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