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调整更新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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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黔府办法电〔2019〕14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做好与新修订《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衔接工作,我局组织技术单位开展了**市调整更新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政府令第197号)等文件要求,为更好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意愿与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调整更新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项目概况

在现行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对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含农房)补偿标准实施情况开展调查,结合实际,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辖区内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测算、制定工作,全面制定实施**市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含农房)补偿标准,为**市征地补偿提供依据。

(一)农村村民住宅

农村村民住宅简称农房,是****基地上修建的供农户居住的房屋。

(二)其他地上附着物

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定着物的总称。

(三)青苗

是指处于生命、发育、生长的最初或相对较早阶段的没有成熟的农作物,主要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瓜果类等作物。

工作范围:包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具体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林木、果木、苗木等补偿标准的测算。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内容

该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目的和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次《**市调整更新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次征地的各方面情况。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评估单位提出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委托单位:****

联系电话:0854-****026,邮箱:****@qq.com。

(2)评估机构:**恒****公司

联系人:杨工、罗工,联系电话:0851-****9800,

邮箱:****@139.com。

六、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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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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