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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牧业产业大楼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等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7月1日,****在**县主持召开了**县牧业产业大楼建设项目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程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我单位电话、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183****2900 联系地址:**自治区**县**镇建设西路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