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科特(苏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性能改性特种复合材料及塑料部件制品研发与生产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吴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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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高性能改性特种复合材料及塑料部件制品研发与生产**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高性能改性特种复合材料及塑料部件制品研发与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概况:****成立于2024年11月,****工业园区圩浦路7****科技园2幢1楼110室,****工业园区圩浦路7****科技园2幢1楼110室的空置厂房,租赁面积为1440平方米,用于高性能改性特种复合材料及塑料部件制品的研发与生产。

员工人数及工作班制:本项目已建成,目前员工30名,实行两班制,每班12h,全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数7200小时;厂内不设置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改性粒子、注塑)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碱性喷淋塔+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部分未能收集的废气均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生产车间的排风系统,加强集气措施管理,确保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经采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降低噪声源强及控制噪声声波传播途径、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噪声防治措施,可进一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沾染有害物质的废包材及耗材、废活性炭、废碱性吸收液作为危废委托****处置;废塑料外售至******公司利用处理;一般废包材及耗材、生活垃圾委托******公司清运。

本项目设置危废仓库,面积约10m2,配备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高性能改性特种复合材料及塑料部件制品研发与生产**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的通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2024〕16号)”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3、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6年7月29日—2026年8月2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园区圩浦路7****科技园2幢1楼110室

联系人:徐仁德

邮箱:****@kindplas.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方科特验收报告公示版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