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安置残疾人就业第三方服务”“”。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置残疾人就业第三方服务””
三、项目预算金额:轻度残疾工每人每月1000元/月,重度残疾每人每月1200元/月,按实际安置人员数计算。
四、技术及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国办发〔2025〕23号)、****办公厅《关于加强就业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2024〕20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5号)、****残联《关于印发〈“绵●阳光”****基地试点方案〉的通知》(绵残办〔2024〕17号)文件要求,我院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6%;现拟采****公司辅助医院安置残疾人就业第三方服务。经前期市场调研,2025年起**全市“绵●阳光”****基地试点项目实行独家战略**运营体系,服务主体具有唯一性,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向采购人每月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并与残疾人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据采购人用工需求统一****医院工作,****医院或****基地进行统一的线上或线下管理。
1、提供给本服务项目的残疾人员的基本要求
(1)预计每月提供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1至4级)的残疾人员XX名(具体需求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安置需求适当增减,据实结算),其中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
(2)供应商提供给本服务项目的残疾人员须无犯罪记录。
2、管理方式
(1)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残疾人就业服务协议,供应商为用人单位,采购人为用工单位,供应商将残疾人员派至采购人的辅助岗****基地提供服务,采购人与供应商提供的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履行对本项目残疾人员的义务,****政府的规定与残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残疾人员发放工资、购买社保。供应商应自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劳动纠纷,承担本服务项目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本项目残疾人员工伤、患病、非因公负伤等导致的相关费用等)。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向采购人院区每月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员,残疾人用工数计入采购人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
(3)本项目残疾人员执行标准工时制,不安排加班,不产生加班费用。服务期内,供应商为残疾人员发放工资、购买社保的费用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另行结算支付:服务期结束且服务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服务期内实际用工情况及提供的残疾人人数核定工资和社保费用;工资、社保费用结算标准:2026年**市最低工资标准、2026年**市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档的下限。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完成费用核定后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法正式票据及相关请款资料,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性据实结算。除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费用及上述工资和社保费用外,采购人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其它费用。标书代写
(三)用工服务
1、供应商负责做好本项目残疾人员的招聘、背景调查和劳动能力考核工作,履行相关告知义务,进行上岗知识、劳动安全教育方面的培训。
2、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残疾人,若符合采购人需求,由供应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用工期间供应商不得将该残疾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
3、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残疾人员的日常管理与风险防控:包括建立残疾人日常管理办法、应急方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办理入职和离职手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建立档案信息和人员台账,提供信息查询和出具离职证明、及出现工伤、生育、退休、退回、更换等风险防控措施服务等。
4、供应商为本项目残疾人员发放工资、提供代报税服务:残疾人员的月工资标准应不低于2026年**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供应商代扣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个人所得税等依法应扣缴部****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本项目残疾人员工资并代缴个人所得税,供应商按季度向采购人提供****银行转账业务回单。
5、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残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提供管理服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残疾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按照残疾人员应发工资标准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时办理增员、减员、转移、基数核定及有关待遇等相关的申报办理。供应商按季度向采购人提供残疾人员社保缴费明细资料。
6、供应商负责组织本项目残疾人员在采购人院区或****基地实施工作任务,进行统一的线上或线下管理和签到打卡,并提供相关工作过程资料及劳动成果。
7、供应商负责保管本项目残疾人员的劳动合同、个人证件信息、工资薪酬转账回单、社保参保凭证等资料,采购人有权随时查验和向供应商了解残疾人员的基本信息。
8、本项目残疾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安排的工作岗位的、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将其退回供应商并不再支付该人员当月的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当自人员退回5日内向采购人重新补充符合要求的人员。
9、服务期间如有残疾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供应商按规定办理该人员退休手续,并在解除委派工作的5日内向采购人重新补充符合要求的人员。
10、本项目残疾人员对人事纠纷、劳动报酬等有异议时,供应商做好解释或解决纠纷的工作。残疾人员提起工作相关仲裁或诉讼的,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和承担全部责任。
11、本项目残疾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如发生工伤、工亡事故的,供应商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及时送医救治、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后续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社保机构申请认定、申请进行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赔付等),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采购人只予以必要的协助配合,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项目残疾人员发生伤、病、非因工死亡或造成他人伤害、死亡、损失等,由供应商负责进行调查处理和负责后续一切事宜,并承担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连带责任。
13、服务期间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员若出现人员流失、缺岗等情况,要及时补足人员;若在工作中发生突发事件,供应商应第一时间响应并立刻开展应急处理措施。
(四)其他服务
1、根据采购人现状和需求,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针对性的雇佣残疾人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服务方案,按政策及采购人要求推荐残疾人,如与当地政策冲突,以当地政策为准。包括政策背景分析、采购人需求分析、项目方案与建议、项目具体服务介绍、项目进度计划、分享以往类似成功案例的服务经验等。
2、按照政策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法合规安置残疾人承诺书,向采购人提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认定手续、采购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线上认证审核申报、各类补贴申领等事项的办理服务,并提供国家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
3、供应商提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资料的预审,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申报事项工作。
4、供应商为采****基地融合活动的方案和组织融合活动。
5、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劳动法律政策方面的咨询,定期为采购人开展相关培训服务。协助医院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五、拟采购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根据**市本地专项政策,全市范****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安置缺口、落实用工风险兜底保障的模式为“劳务派遣+基地运营”帮扶就业模式,该模式可合法补齐残疾人就业安置缺口,免于缴纳高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能够规范特殊用工管理,规避劳动纠纷及用工安全风险。2025年起全市“绵●阳光”****基地试点项目实行独家战略**运营体系,服务主体具有唯一性,具体**架构及授权明确如下:
1、国华众联****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基地运营机构:****残联指定的唯一****基地运营主体,****基地日常管理、残疾人岗位适配、就业兜底保障、用工风险处置等核心工作,是**市范围内该类****基地运营资质的机构。
2、****集团为唯一政策推广与合规监督主体:与国华众联达成独家战略**,****事业单位、企业端助残政策落地、岗位需求开发、就业合规管理及全过程监督,统筹**市帮扶性就业项目合规运行。********集团唯一全****公司,是当前唯一可整合“官方基地运营+国企合规监管+合法劳务派遣”全链条服务的主体,完整承接本次残疾人帮扶就业合规安置服务,能够确保服****残联试点政策要求,实现用工合规、风险兜底、指标达标。目前其他人力**、劳务服务机****残联****集团官方授权,无法接入“绵●阳光”帮扶就业试点体系,****基地运营、风险兜底、政策合规认定资格,无法满足我院补齐残疾人就业安置指标缺口、防范用工风险的核心需求。
综上********事业单位残****公司,具有唯一性,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科创区八角南路西段9号
八、其他事项: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17:00,潜在供应商对该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起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0816-****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