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09:30(**时间)”,现更正为:“2026年8月5日09: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原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 分项报价明细表现更正如下: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 序号 |
分项报价名称 |
数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劳务派遣人员薪资 |
1年 |
****360.00 |
本项报价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不可改变本项报价,否则响应无效。 |
| 2 |
服务管理费 |
1年 |
||
| 3 |
劳务外包服务费 |
1年 |
||
| 报价(元): |
||||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内容现更正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外聘医务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重新立项
二、采购项目预算:****000元
三、服务内容
为****提供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服务,其中劳务派遣医务人员14名,劳务外包主要包括医学影像及心电诊断服务(医学影像服务全年阅片量不少于4500人次,当天DR片子需当天及时发报告,每月收新犯需进监内现场阅片发报告。心电诊断服务全年发心电图报告不少于5000人次,当**电图需当天及时发报告,可不进监内现场发报告)。
注:医****服务所发报告须由具备相关医学专业资质的人员签发。
四、人员要求
1、医务人员基本要求:
| 劳务派遣 人数 |
学历及专业 |
年龄 |
性别 |
其他条件 |
| 14 |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临床医学或护理学或药剂学或医学检验 |
45周岁以下 |
男性 |
资格要求: 1、临床医学:执业医师及以上; 2、护理学:护士及以上; 3、药剂学:药士及以上; 4、医学检验:检验士及以上; 注:应届毕业生可先录用后考证,取得以上资格时间不能超过相应专业最低取证时间。 |
| 备注 |
如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以下。 |
|||
2、具有医学岗位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各项职责任务,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有团队**精神。
3、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工作细心、认真负责,遵规守纪,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
4、熟悉采购人单位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策、条例,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5、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能接受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安排及各项考核管理要求。
7、医务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监管安全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含具备通讯功能的智能手表)、打火机、人民币、香烟、槟榔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电子产品和随身物品,工作期间无采购管理人员的陪同下,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工作区域,工作期间不得私自与外界联系。
8、医务人员不得向服务对象传递违禁品或接受服务对象及其家属的现金、礼品、请吃等行为,如有违反,造成的后果由医务人员和成交供应商负责,涉****机关处理。
9、医务人员应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维护采购人单位形象,不得做有损采购人单位的事,不得发表有损采购人单位的言论。
10、医务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入职前需签订工作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采购人单位、服务对象的任何信息。如有违反,造成的后果由医务人员和成交供应商负责,涉****机关处理。
11、医务人员皮肤暴露区域不得有任何纹身,发型及发色需符合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所有人员需经采购人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应与采购人签署采购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向采购人提供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服务。劳务派遣人员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用工需要及岗位要求,向采购人推荐人选,并由采购人最终确认。
2、采购人确认派遣员工的人选后,向供应商发出《用工通知函》,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发出的《用工通知书函》后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入职等相关手续,建立员工档案,完善人员信息管理及其它服务规范中要求的内容,处理劳务纠纷,处理派遣人员因在工作期满或因违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3、采购人有权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员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相关内容,供应商负责依法为员工办理建立、缴纳、转移、享受各项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
4、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按月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采购人核准被派遣人员工资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发放标准向劳务被派遣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并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社会保险的缴纳;非经采购人书面审核或其他法定程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发(缓发) 劳务被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支付比例、金额,不得缩减险种类别。
5、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派遣员工工资收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负责代扣代缴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和依法应予代扣代缴的其他费用后,以银行工资卡的方式,按规定的时间发放员工工资。
6、派遣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因工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时,采购人在事发 24 小时内电话及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并提供所需资料,由成交供应商统计、上报、申请理赔,供应商申报完成后,工伤保险机构将赔付及支付待遇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给员工及其家属;被派遣人员非因工死亡时,社会保险应支付给外包员工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照社会保险机构的规定申领并依法支付给派遣员工家属。在服务期间、派遣员工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和完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配套制度,负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并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派遣人员行为若触犯了刑法等,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及公检法部门的工作办理相关事宜。
8、如劳务派遣人员出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辞退的权利,同时成交供应商有及时补充人员的义务(保证新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到岗)。
9、成交供应商与劳务外包服务人员建立劳务**关系,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意外险购买、**纠纷、履职管理全部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采购人不与外包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不承担任何用工主体责任。
10、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需求,统筹安排影像学、心电图外包医师到岗开展检查、出具诊断报告工作,严格遵守采购人监管、安全、保密、仪容仪表等全部管理规定。
11、外包人员出现违规、不能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人员,供应商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替补人员到位,保障影像、心电检查业务不间断开展。
12、外包人员在岗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医疗差错、违规泄密、违纪违法等全部责任、经济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全额赔偿。
13、成交供应商需为外包人员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伤害、医疗执业相关保险,保障岗位风险全覆盖。
14、成交供应商按月统一结算外包人员劳务报酬,自行完成个税申报代扣,采购人按12期每月分期支付外包服务费用,不直接向外包人员结算费用。
六、其他要求
1、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服务期内,采购人按季度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质量、履约情况、社保购买情况、工作配合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如项目服务未达到要求,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3、派遣人员的工作由采购人进行分配、管理,对派遣人员的奖惩、撤换或辞退等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
4、本次采购项目的劳务派遣服务,由供应商负责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险缴纳及享受、薪酬的核发、劳动纠纷处理、人事政策咨询等内容。
5、成交供应商应至少指派一名服务专员,负责与甲方沟通、协调、管理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服务期间的所有事宜。
6、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为采购人提供详细的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认真解答一切与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相关的疑问,及时办理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手续。
7、根据采购人需要,及时培训派遣员工及外包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服务礼仪、保守秘密的能力。
8、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劳务派遣员工及外包人员的档案管理、薪酬管理、保险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劳务派遣员工及外包人员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9、成交供应商承接本项目后,在同等用工条件下,优先聘用采购人原有在岗劳务派遣人员。
七、服务期限:1年。
八、其他说明:
1、费用及人数:本项目总预算金额110万元,其中劳务派遣人员薪资:****360元,管理费13440元,劳务外包服务费53200元。劳务派遣预计人数14人(实际金额根据用工岗位和实际人数据实结算)。劳务派遣人员薪资是指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及保险费),成交供应商不能截留劳务派遣人员薪资,只能收取服务管理费,且服务管理费用总额不高于13440元。
2、采购人根据每月劳务派遣人数及各派遣岗位管理费、薪资标准及相关****公司费用(含薪资费用和服务管理费)。
3、其它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