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4号)、《****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5号)及《****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6〕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在**县辖区内,遴选2****试验示范场所。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示范场所遴选要求
1.申请****试验示范场所,须****农业农村局科教站提出申请,****试验示范场所申请表、年度农业科技推广计划(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营业执照、示范基地主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证明等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民主研究决定后,符合条件的予以****试验示范场所,并同意加挂“现代****基地”标识牌。
二、申请条件
1.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基地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技术依托单位。
3.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4.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5.****基地****基地3年内不予重复申报。
三、基地职责
1.组织农技推广人员、****基地观摩和学习,年度内,每个场所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4项,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直接联系种植养殖大户、农民**社以及小农户不少于10个,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相结****试验示范场所。
2.场所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农业农村局。
四、补助方式
对已认****试验示范场所每个补助8万元,****基地标牌、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五、报名办法及地点
****示范场所申请者,自公告发布起10****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服务站 林女士
电 话:0593-****756
附件:**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试验示范场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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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
附件
**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示范场所申请表
编号: 年度:( 2026 )
| 场所名称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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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所地址 |
归属/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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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所 负责人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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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内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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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指导单位 |
联系专家或指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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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场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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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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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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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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