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星河府﹒玥府小区地块(北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7-30 16:00 至 2026-09-28 16:00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0852.38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洪**路与北大街交叉口西南侧 | |||
| 经度 | 114.016285 | 纬度 | 33.400843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6-05 至 2026-07-3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刘洁 | 单位联系电话 | 152****1942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刘洁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2****194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耿磊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8****831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棠溪大道中段**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星河府﹒玥府小区地块(北侧)位于**县洪**路与北大街交叉口西南侧。调查地块总面积10852.38m2(合16.28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4.016285°,北纬33.400843°。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北至洪**路与北****广场,西至洪**路,南至星河府6号、7号楼,**北大街。 该调查****办事处**社区集体土地,在2020年3月,****政府《****政府关于**县2019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0〕267号),征收后调查地块为国有土地。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调查地块历史:调查地块在2022年之前为住宅用地及农用地,用途为村民居住生活和种植小麦、玉米、蔬菜等农作物。在2022-2026年地块内陆续进行了拆迁和清表工作,目前地块内为空地,污染识别分析认为地块历史和现状无潜在的污染源。 地块周边约1km范围内的用地现状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和地表水-洪河。地块周边约1km范围内历史及现在存在的生产型企业,主要有伊康塑料、绿源杯业、东升木业,非生产型企业主要为鑫鑫纸厂仓库、日用品仓库。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通过周边地块污染物识别可知,历史上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企业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潜在污染,且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满足居住用地的规划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调查可以结束于第一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