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6153
联系地址:**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易俗河镇**村(**建材小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3600万元,选址于**县易俗河镇**村(**建材小镇),建设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10万吨水泥稳定土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4047.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搅拌主楼、水泥稳定土拌合站、原料堆场、储料仓、办公楼及配套环保工程;主要产品及规模为:沥青混凝土10万t/a、水泥稳定土10万t/a;沥青混凝土主要工艺包括:给料、烘干、提升、筛分、加热、搅拌、成品;水泥稳定土主要工艺包括:配料、搅拌、成品等。经现场检查:该项目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已开工建设, 2026年6月10日我局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潭环不罚告字〔2026〕县-1号),现为完善环保手续。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施工场地和施工设施要注意“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护。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百”要求。施工作业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排周边水体。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工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集中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交由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土石方及时回填,严禁随意堆弃;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恢复、绿化和固化,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料卸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洒水抑尘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干燥滚筒、提升机、振筛机、热骨料仓混合废气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DA001);沥青储罐呼吸、导热油炉废气以及沥青拌和废气经焚烧+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外排(DA001);烘干筒烘干废气经15m排气筒外排(DA001);振动筛分废气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外排(DA001);粉料仓筒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自然沉降。另外在烘干筒未运行期间,沥青储罐呼吸、导热油炉废气以及沥青拌合废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电捕焦+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外排(DA002)。 (3)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地面清洗废水、搅拌罐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喷淋塔废水收集后,交由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所有生产废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灌溉。 (4)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收尘器收集的粉尘、滴漏沥青、拌和残渣、沉淀池污泥、洗涤塔沉渣分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骨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喷淋塔更换废水、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后,交由资质单****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按相关要求设置并建立相关台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6)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事故应急池和截流沟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安排环保专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转维护。建立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定期监测制度,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